中港台人权团体联手推动人权

【新唐人2010年3月14日讯】新闻周刊208期

台湾去年三月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项国际人权公约之后,今年三月,首度结合中、港、台各界精英,由台湾立法委员、律师、法学教授、及人权团体共同发起《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主张台湾必须推动包括“防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治仇恨 罪条例”和“难民法”等五项攸关国际人道的法律,发挥纯洁正直的人道关怀,在国际人权的轨道上扮演两岸三地的火车头作用。

立法委员田秋堇认为,台湾推动人权五法,包括制定‘防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治仇恨罪条例’、和‘难民法’,以及修订‘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和‘入出国及移民法’,不但能跟国际人权接轨,也完全符合真正的台湾精神,就是人道关怀。

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朱婉琪律师强调,在中国没有的民主、自由、人权,和在香港没有的民主与退缩的人权,在台湾通通都有。台湾应该扮演两岸三地火车头的作用。

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朱婉琪:“(推动立法联盟)要求的是跨国界、跨党派的,我们希望是从民众方面是全球的华人一起来联署。(人权五法)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台湾的纯正人道关怀,就是台湾不能够成为国际重大犯罪的避罪天堂,台湾必须是一个人道的庇护所。”

二次大战以后,“普遍管辖原则”已经成为“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酷刑罪、仇恨罪”等罪行的国际通例。

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所谓普遍管辖原则,布下天罗地网,不管是A国管辖或引渡到B国管辖,或者移送到国际刑事法院去管辖,全世界一定会有国家或者国际刑事法院来管辖他。”

推动立法联盟主张,对于触犯这类国际严重罪刑而被其他国家起诉或通缉的外国人,没有追诉时效的限制。

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 朱婉琪:“犯了国际重大严重罪行的,我们不欢迎他入境。如果他成了漏网之鱼,他入了境了,台湾必须要有司法管辖权,对于他们这些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及惩治。 如果他们在国外,像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人,在阿根廷和西班牙,因为迫害法轮功而被告的,甚至吴官正和薄熙来想进入台湾的这些中共高官,我们台湾不必追诉他,因为其他国家已经告了他,所以我们在法律当中还有引渡条款,协助请求国,送他们出去。”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认为,人权五法对于迫害人权的国家俱有监察作用。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推动立法联盟)不单是在全世界各个地方推动人权,同时会造成一种国际的力量,去监察一些现在仍然还在践踏人权的国家,这样,一方面鼓励这些国家的人民起来争取人权,同时会对这些国家起到国际性的阻吓作用,台湾方面显示自己人权的推行,也希望这种推行影响到中国大陆,同时对中国大陆践踏人权的官员起到一种阻吓作用,今后他们去到台湾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是入境之后被起诉。”

未来中共官员想到台湾来,人权五法将成为一个检验的标准。

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 邱晃泉律师:“(如果)很多中共的大咖来台湾,在中国他们手中拿着刀刺向广大中国人民,这样的人竟然可以在台湾趴趴走,而且还受到像元首级的礼遇,这不是对台湾人民人性的侮辱吗?”

资深媒体人杨宪宏:“这一些侵害他们(中国人民)人权的人,在中国不但官愈做愈大,杀人愈多,官愈大,可是到台湾来有罪,请问他敢不敢来?如果以后不是他们想来就来,你先自己身家清楚一点,这样我们就改变了中国的高官层次。这就是人权的一个壁垒,人权的一个高大障碍,让他知道说,你在中国没事,到台湾来你会被逮捕。”

中国和平民主同盟主席唐柏桥认为,犯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如果去台湾,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中国和平民主同盟主席唐柏桥:“尤其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群体灭绝罪,还有对西藏、对新疆,如果他们到了台湾的话,(台湾)可以扣押,交由相关的法律去处理,根据国际法,在台湾审理也可以,交由国际法庭也可以。”

推动立法联盟同时主张,必须把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居民纳入“难民法”的庇护对像。

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难民的情况,全部来自于中国,几乎百分之一百来自于中国,如果我们的法案把这部分排除的话,其实我们制定难民法,可是却没有保障任何人。 ’

中国大陆政治避难者协会会长薛伟指出,台湾过去的救灾总会帮助过很多逃难的中国人民。他对于台湾行政院版的难民法排除大陆及港澳地区人民感到不解。

中国大陆政治避难者协会会长薛伟:“他们那个时候就救济了很多从大陆逃到香港的这样一些难民,也包括政治难民,也包括经济难民,那个时候同样也是国民党在执政,为什么他们那个时候能够考虑到大陆同胞,而现在的政府就好像,就这方面就觉得比较淡漠呢?”

中国和平民主联盟主席唐柏桥认为,难民法对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很有鼓舞作用。

中国和平民主联盟主席唐柏桥:“难民法如果通过的话,对于现在那些追求民主自由的反抗中共专制的战士们,他有个非常强大的保障。他们可以免除很多后顾之忧,或者更大的激起国内维权抗暴的运动,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

去年马英九总统签署了两项国际人权公约,但是缺乏配套措施,立法委员赖清德国际人权五法就是在落实这两项公约,他呼吁台湾朝野应该共同支持国际人权五法的推动。

立法委员田秋堇:“我们的总统,我们的院长,吴敦义院长,不要害怕去关心中国的苦难同胞。”“如果你马总统,你去年签的这两项国际公约不是作秀,不是骗局的话,那就请在立法院,在大多数的国民党的立法委员,只要你马总统一声令下,我相信这(人权)五法,这个会期就可以过。”

中国和平民主联盟主席唐柏桥认为,通过国际人权五法,等于向全世界宣告,台湾不受中共牵制,他支持台湾尽速通过立法。

中国和平民主联盟主席唐柏桥:“(台湾是)独立于中共管辖的一个反共的一个堡垒, 一个追求民主的灯塔,这个意义,我觉得从长远来讲,他更大。”

“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筹备处”负责人,也是资深媒体人杨宪宏认为,两岸人权落差很大,在两岸的交往过程中,人权应该放在最主要框架。

资深媒体人杨宪宏:“台湾基本上已经有这些想法,可是在法律上没有做出来,这就等于没用。那中共就会利用这种时机,在你还没有成立这些法之前,用它的标准来污染你。 所以我觉得这个人权五法某一种程度是台湾的护城河。”

马总统曾经宣示台湾要从人权的输入国,转变成人权输出国。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相信,如果台湾通过人权五法,国际社会对台湾将会有高度的正面评价,也是对中国人的一股支撑力量。

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表示,国际人权五法相当符合他长期关注严重违反人权的事情,他期盼两岸三地在人权、自由、民主、法治上有所提升。

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朱婉琪:“为了台湾和两岸三地更民主更具有普世价值的明天,共同来支持和努力。”

推动立法联盟表示,民众可以连上国际人权推动立法联盟以及台湾司法改革基金会的网站,参与连署支援。

新唐人亚太电视 兰青 夏明渊 林佩缜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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