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關37年 求刑以月薪換算

【新唐人2010年3月2日訊】士林地檢署針對詐騙集團的車手,首度祭出重刑,連續犯下9起詐騙案的林姓車手,不法金額高達985萬元,檢方將這筆金額除以被害人的平均月薪,換算成刑期,林姓嫌犯一共被求刑37年又3個月,創下司法史上最高記錄。

警方破獲詐騙案,帶回一個個犯案的白手套,也就是俗稱的車手,移送地檢署,士林地檢署首度祭出重罰,針對連續犯下9件詐騙案的林姓車手,求處重刑,

士檢發言人 顏迺偉:
「九次的詐欺犯行,還有九次的偽造公文書犯行,整個刑度加起來是37年3個月。」

刑度計算方式,罕見的以詐騙金額除以被害人月薪,換算成刑期,換句話說,如果被害人被騙走2年8個月薪水,嫌犯就求處2年8月。

士檢發言人 顏迺偉:
「被害人身份,分別是教師、上班族、家管、會計人員、待業人員來講,以平均薪資每個人四萬元來計算,這些被害人不吃不喝,要花將近兩年一個月,或是五年一個月不等的年份來存錢,才有辦法把被騙的金額再存回來。」

林姓車手40天內騙走985萬5千元,刑期怎麼算?詐欺罪最重本刑為五年,加上林姓車手涉及的九案共被求處19年又3個月,另外,在偽造文書部分,一案求處2年,9案就是18年,加起來一共是37年又3個月,堪稱史上最高。

檢方首度針對詐騙集團的車手祭出重刑,就是希望能夠殺雞儆猴,不要讓詐騙集團越來越猖狂。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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