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監獄野螿阻擾親友會見楊天水

【新唐人2009年11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唐琪薇報道)異議作家楊天水的親友及律師星期一前往南京第一監獄探望楊天水,遭到監獄方面的野蠻對待,最後只有楊天水的大姐一人被准許探監。

  
楊天水的老友、安徽民主人士張林在電話中告訴本台記者,他們是星期一中午抵達南京第一監獄探望楊天水的,同行的共有9人:「我還有太太芳草,江蘇常州的吳朝陽,還有上海的一個律師叫王建波,然後還有楊天水的大姐、四姐、他的外孫,南京當地的還有楊天水的女兒,他的前妻,總共9個人。」

張林說,沒有想到,監獄方面一口拒絕了律師和朋友的探訪請求,連楊天水的姐姐、女兒,也因為和監獄內一位警號為3316的顧姓警官發生了爭執,被粗暴地趕出接見室,不准他們會見:「發生了一點小小的爭執,他們就把楊天水的四姐楊桂香給拖了出來。」

記者致電南京第一監獄值班室,電話一直沒人接聽。記者又多次聯繫楊天水的姐姐楊桂香,她家中電話也無人接聽。楊天水另一位從江蘇常州趕來看望他的朋友吳朝陽告訴本台記者,所謂的爭執其實源於這位顧警官在楊天水的家人面前奚落楊天水「不學好」:「第一句話就是給楊天水的四姐講說:『你楊天水在監獄裡面不學好,非常凶狠』。他的姐姐是一個很淳樸的一個老人。當時也很生氣,就跟幹部講,她說『他又沒有殺人,又沒放火,怎麼樣叫『不學好』呢?」

吳朝陽說,《中國監獄法》有明確規定,犯人親屬有權利每個月探望犯人一次。於是他和張林夫婦等前往南京第一監獄獄政科論理,並向獄政科的周科長提出了三點要求:「第一條,楊天水在這兒服刑,家屬的這個權力是法定的權力,你們不能侵犯;第二條,就是你們對待兩個老人不能這麼粗暴,跟你們南京監獄文明監獄,所謂人性化管理這種口號是完全不符合的;第三條,楊天水是一個海內外著名的政治犯,他在這裡面的遭遇會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希望你們能認真對待。」

吳朝陽表示,周科長從頭到尾態度非常蠻橫,經過他們再三的交涉,最後只同意楊天水的耳聾的大姐楊同美進去探望弟弟:「他的四姐在不斷地哀求,他的大姐在哭,我們心裡是非常氣憤和難受,都耐著性子跟他們再三請求。最後同意了他大姐進去接見,但是他的女兒和四姐再怎麼交涉就沒有同意她們進去接見。」

據瞭解,楊天水在今年10月曾一度病危,多日高燒不退。張林表示,他們此行的目的一方面是希望探訪楊天水,另一方面是希望監獄方面能夠同意讓楊天水保外就醫:「他本來就有糖尿病,另外還有嚴重的關節炎,腎還有毛病。一個多月前他又有開始連續發燒。到監獄裡面檢查發現他患了結核病。帶了律師想跟監獄交涉,為楊天水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但他們拒絕律師會見。」

張林最後告訴記者,對於南京第一監獄野蠻對待親友、律師探望犯人的做法,他們已經前往南京市雨花台檢察院進行了投訴,但是卻沒有得到任何明確答覆。張林呼籲社會各界人士關注楊天水在獄中的艱難處境,同時強烈要求有關部門能夠處理南京第一監獄野蠻對待楊天水家人的警官:「警官姓顧,是南京監獄第十三監區的監區長。他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我們希望南京監獄能夠認真處理這個問題。能夠賠償楊天水家人千里奔波去探望卻不能會見的這種損失。」

楊天水是中國知名的異議人士,也是獨立中文筆會的成員作家。2006年5月16日,在一次歷時3個小時的不公開庭審之後,楊天水被中國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定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4年。在此之前,楊天水也被中國政府以同樣的罪名判刑入獄10年。

2008年4月,美國筆會將「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頒發給了獄中的作家楊天水。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