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從段春芳的刑拘看中共慣用的手法和伎倆

【新唐人2009年7月21日訊】段媽媽2009年7月16日晚21時到我家中哭訴,儘管段媽媽年事已高,又在悲傷之餘,從斷斷續續的哭訴聲中,大致弄清此案的始未。

2009年6月22日段春芳要為無自理能力的父親看病,剛走出家門,被十多名壯漢攔住,不許段出家門,理由是沒有申請批准(段的二位哥哥一位被流氓政府打死,一位受精神刺激致病,段春芳成唯一的亞健康者,一個稍有點人性「和諧」的社會,應該主動幫助段春芳排憂解難而不是設置障礙)。段堅持理由竟遭到群體圍歐(段習慣性地舉臂遮擋,競被誣為襲警),段手臂等多處受傷,被強行拉上警車送往九宮(音)賓館軟禁,7月2日釋放,7月3日與丈夫買菜時被十多名警察流氓強行拉進囚籠式警車,7月4曰以「涉嫌妨礙公務罪」遭刑事拘留。

上海訪民尤其是動遷訪民,以其堅忍不拔不畏強權的維權行為影響了各級腐敗政府的政績,而設立信訪站又是中共吹噓標榜的社會主義特色,恨死了訪民的公檢司法各官僚層,無法以上訪定訪民的罪,就以鬧訪、聚眾、衝擊、縱火、襲警等編造的事實依照領導指令辦冤案。

冤民宋阿大及其智商不高的兒子半夜被翻牆入室的強遷強盜捆綁成粽子式,並用封箱帶封住口,只因其家中有打火機就定其兒子為縱火罪入獄一年,我與田寶成夫婦各自拿了市信訪辦張副主任簽署「區長親自接見」的信函,區長違約、栽髒陷害,(以我三人成眾)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的罪名刑事拘留,從被拆遷人和被強遷人中保留和堅持下來的訪民是精英,是熱血男兒和巾幗英雄,對政府收買和利用的人渣,濫用肢體行為侵權必然會本能地反抗,中國政府形成一種不成文的規定:中共鷹犬及其授與特權的社會渣滓,打訪民是合法的,即使打傷、打死都無法追究。被打的訪民敢自我保護,即使揚一下手,襲警的罪名也能成立。段春芳體弱多病,孤身一人敢襲擊十多名年青力壯的警察和流氓?王水珍、盛燕芬、蔣寶珍三位半老徐娘能輕而易舉地在四十多位便衣的保護中將支部書記朱建英打傷並脫下她的褲子?除非是四十多具木偶、殭屍遇到三位武林高手老前輩。

當他們違法枉法時,為了防止正義人士和人民大眾的責問與反對,無恥地編造彌天大謊,訪民朱莉斌用單車送孩子上學,遭到政府僱用打手在學校門前行兇並綁架,引起民憤,施暴者競胡說「他販毒所以要抓他」這種謊言解釋不清,圍觀者只得啞口無言、退避三舍。

陳小明二週年祭日,政府出動數百警察,保安將小區封鎖,當小區居民責問時,有警官造謠說「小區發生命案,殺了四個人,現在正在破案」,用謊言掩蓋違法真相。

段春芳母親拖著年老多病的身體為女兒的冤情奔走呼號,引起社會的不滿,在市公安局,在市信訪辦,許多上訪的訪民表示對老媽媽的同情,痛責中共政權罪行,一位姜(音)姓警官從7月16日起就每天信誓旦旦地向段母保證「釋放報告已交上去了,明天一定會放段春芳,你也不要到處跑」。一天天的謊言欺騙居然能讓段母每次都信以為真,一次次希望帶來一次次失望的悲痛,無情地折磨著老人家的心。

從段春芳被刑拘的案例,又一次證明了中共政權與民為敵的頑固立場,所有冤民的細節雖各有不同,但主線都一樣,都是相信共產黨的假民主,上訪控告觸犯了貪污腐敗層的既得利益,受到報復打擊,政治迫害,所有強加在訪民身上的「罪名」都是不實之詞,無罪的「罪名」實在抓不到把炳,(許正清)不吃盒飯也算「罪名」判三年,(杜陽明樹叢中小便)判二年半,(田寶成公交司機不買公交車票)判二年半,在中共全黨腐敗的中國,上訪這條路是婊子的牌坊——只能看,不能用,走不通。現在共黨擺出一副只講拳頭不講理的流氓無賴架勢,你們該怎麼辦?

上海市維權冤民杜陽明
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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