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扁干擾審判 難想像釋放在外後果

【新唐人2009年7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陳俊諺台北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前總統陳水繼續延押2個月,合議庭在裁定書指出,陳水扁在羈押中尚能指示以外力向司法施壓,「誠難想像如釋放在外,不知將以何種方法干擾審判」。

陳水因被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涉嫌重罪、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羈押,並於3月、5月兩度被合議庭裁定延押;合議庭今天第三度裁定延押,陳水扁將繼續被羈押至9月。

北院裁定書指出,合議庭調閱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與幕僚會面譯文,發現陳水扁為影響審判,竟指導幕僚應聯合其他個人、團體,以外力共同配合,對法院施壓。像是陳水扁曾告訴幕僚「你若是主席,帶人來就不一樣了啦,還是鼓勵別人,就不一樣了啦」等語。

  裁定書指陳水扁「人在羈押中已能如此,誠難想像如將之釋放在外,又不知將以何種方法戕害司法、干擾審判」。

  合議庭並指出,前總統府專門委員陳心怡在法庭上證稱,去年7月間曾以最速件幫陳水扁辦理護照,經查,陳水扁申請護照的時間,是特偵組已對他發出境管通知之後,「時間之巧合、申請時間之緊迫,都足以證明陳水扁確有以出國、停留國外逃避刑事追訴、審判或是執行」。

  對於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在法庭上證稱,陳水扁曾召集「刑法學者、法務部及司法院先進」研商國務費案卷證機密問題,合議庭認為,陳水扁的作法是「謀眾人之力的縝密規劃,裡應外合的積極方式進行」,雖與逃亡的形式不同,但影響審判、逃避追訴的目的都屬一致。

  另外,合議庭認為,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被起訴洩密罪,顯示還有未曝光的公務員或相關人員暗中協助陳水扁,加上陳水扁在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期間,曾與幕僚串供,認定陳水扁還有湮滅、變造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台北地院晚間公布裁定後,法院外聚集了10多名挺扁民眾,他們高喊司法不公、政治迫害,但未與維持秩序的警方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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