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絕食遭北所懲罰 暫停接見及放封

【新唐人2009年5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13日電)前總統陳水扁連續絕食,台北看守所今天上午當面告知陳水扁訓誡及停止接見、放封等懲罰,陳水扁回說「絕食是我的人權!」。他今天僅喝些胃乳及飲水,仍持續禁食中。

北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陳水扁昨天還押後,所方就開會討論並作出「懲罰表」裁定,也就是給予訓誡、停止接見一次及停止戶外運動3天。

他說,所內上午就當面向陳水扁宣讀「懲罰表」內容,懲罰理由是他拒絕飲食,違反紀律,陳水扁則回說「絕食是我的人權!」。因此,今天三餐仍沒有吃,但有喝一些水及運動飲料。

由於陳水扁戒護就醫後,身體狀況已有改善,李大竹說,陳水扁精神及情緒都有改善,也能看報紙及卷證,因此,原定上下午量測血壓的醫檢作為暫時停止,但陳水扁未服台北縣立醫院開給的藥物,僅服用家人帶來的降血脂藥及保護膝蓋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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