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馬里判處十名海盜最高刑罰

【新唐人2009年4月12日訊】星期六,索馬里法庭判處10名海盜每人20年徒刑。他們被指在去年10月劫持了駛往索馬里的一艘敘利亞船只。

當時在劫持發生後,索馬里當局試圖和海盜以談判解決問題。長達兩星期的談判失敗後,索馬里軍隊成功地發動了軍事行動,逮捕了這些海盜,並打死了其他三名海盜。一名政府軍士兵在軍事行動中喪生。

除了被判有罪的被告,另外9名被告稱自己是漁民,法官表示有錄像顯示這些被告持有槍支和其他設備,法庭將於星期天展示這些錄像。20年徒刑是當地法律對海盜罪名的最高刑罰。

去年全副武裝的海盜劫持了幾十艘船只,將幾百名船員劫為人質,許多人質被關押長達幾星期。海盜索獲了上千萬美元的贖金。

現在仍被索馬里海盜關押的人質達260多人,其中菲律賓籍海員最多。現在有16艘船只仍落在海盜手中,僅上星期,就有5艘船只被劫持。

雖然外國海軍派遣了戰艦前往這一海域應對海盜活動,但海盜襲擊仍然幾乎每日都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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