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批准證監會介入電盈私有化

【新唐人2009年2月24日訊】香電訊盈科私有化出現種票疑雲,證監會要求介入電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星期二獲高等法院接納,證監會須在21日內向法庭提交有關文件及證據。

證監會星期一罕有地運用法定權力,向高等法院申請介入電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高院星期二早上開庭,接納證監會的要求,並要求證監會在21日內提交文件及證據,電盈有7日時間回應。估計下一次聆訊最快將會在3月底或4月初進行。

這是證監會首度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介入事件,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出有因。

現正協助電盈小股東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塗謹申表示歡迎證監會介入,處理早前的種票傳聞。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塗謹申:我想證監會擁有強制的執法權,可以傳召這些人詢問他,一定會有發現,所以它就加入,並且將來將這些結果告訴法院。

他認為,近期發生多宗和金融有關的事件,當局的處理不得民心,相信這次證監會出手是為了挽回聲譽。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塗謹申:因為自從雷曼,接著有中信的事件,現在又有電盈,整個社會都在說,究竟政府有沒有做事?是先知先覺,還是後知後覺,還是不知不覺?

塗謹申建議證監會可以與其它執法機構合作,以加快資料蒐集的時間。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