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三案今天偵結

【新唐人在線/綜合報導】最高檢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等三案今天偵結。特偵組表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不法所得,總計新台幣2億415萬2395元、美金873萬5500元。合新台幣約4.9億元,最高檢特偵組求處最嚴厲之刑;而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由國安與警力戒護,移往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台北看守所外,還有零星的陳水扁支持群眾,喊著「阿扁無罪」口號聲 援。

據中央社報導,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檢察官偵辦認為陳水扁、吳淑珍涉嫌共同詐領及侵占國務機要費,共新台幣1億415萬2395元。又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藉科學園區管理局在92、93年間以「先租後購」方式,由政府向達裕公司價購坐落龍潭科技園區範圍內的土地,並變更為科學工業園區部分,由吳淑珍與居中牽線的蔡銘哲、當時任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共同收受賄賂美金1198萬,其中陳水扁、吳淑珍分得賄款新台幣1億元、美金600萬元。

陳雲南說,吳淑珍另於92、93年間透過蔡銘哲居間牽線,由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評審委員名單方式,協助力拓公司董事長郭銓慶取得「經濟部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標案,收受郭銓慶交付美金273萬5500元賄款。總計陳水扁夫婦遭起訴的三案不法所得,共新台幣2億415萬2395元、美金873萬5500元,折合新台幣約4億9000多萬元。

特偵組今天起訴的14人,除陳水扁夫婦、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以及吳景茂、陳俊英夫婦,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姐弟3人,以及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郭銓慶、李界木。

未具體求刑是遵從法務部令

陳雲南說,起訴書中只請求法院「予以最嚴厲之制裁」未具體求刑的原因是因為法務部在今年3月間有一份公文,通令所有檢察機關,具體求刑宜在審判階段,讓公訴檢察官斟酌審判階段被告的一切情狀來具體求刑,因此,在偵察階段,檢察官遵從法務部的函令,不便具體求刑。

國民黨尊重司法獨立審判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李建榮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遭特偵組起訴,國民黨尊重司法獨立審判,呼籲社會各界支持給予司法獨立行使職權空間。李建榮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出,現在台灣社會對政治清廉、反貪腐期盼很高,希望朝野合作、共同努力,一起推動廉能政治,使台灣民主邁向更高、更理想境界,才不辜負全民期待。

卸任總統禮遇不停止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除非有「再任有給公職」、「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及「移居國外定居」等情況,所享禮遇不停止。

陳水扁目前所享有禮遇,除每月新台幣18萬元禮遇金外,國家還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費用,卸任後第1年新台幣400萬元,逐年遞減,到第4年遞減為250萬元,第五年後不再遞減。總統府日前估算,陳水扁年終獎金為50萬7688元,這部分也不受被起訴影響。

陳水扁還享有安全護衛4人至8人,必要時得加派,及保健醫療等禮遇。以上禮遇都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不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及邱毅,日前分別提案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部分條文,盼從判刑確定修改為一審有罪即暫停禮遇;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則批評是「政治追殺條款」,最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無共識,擇期再審。

特偵組將請求繼續羈押

檢察總長陳聰明今天表示,目前因國務機要費等案遭羈押的前總統陳水扁,因為涉及二次金改、秘密外交和違反國家機密等三案仍在偵辦,特偵組將在移審時,向法院請求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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