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規定領導要自報婚變以防腐敗

(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在經過一年多小範圍試行後,據報導,湖南長沙將全面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權力監督,要求「一把手」應及時報告本人婚姻變化情況,不過,此舉也引起部分人士批評。

新華網引述「揚子晚報」指出,長沙市「一把手婚變要報告」等類似對黨政正職的監督舉措確實可讓人產生「反腐幻覺」,將領導幹部婚姻等狀況納入廉政監督的範疇,可在知曉「一把手」們的日常動態,從而捕獲腐敗線索。

但報導說,若仔細推敲,就不難發現繞不過幾個「陷阱」:形式單一、缺乏公眾監督、可行性不強。由官方角度推行「一把手婚變要報告」舉措,不僅是對領導幹部私域生活的一種侵權,也必將帶來多重錯位。

首先,有哪一位問題官員會如實檢舉可能暴露自身問題的婚姻狀況?這正是網友嘲諷的「報告組織,我包二奶了」。要真正透過官員的婚姻狀況來挖「腐敗」線索,發動權應該賦予媒體和公眾,單純官方化的舉措往往容易被異化。

據報導,這種「看起來很美」的反腐舉措實在是太多了,過去的網路遊戲反腐,聘請黨政領導一把手的妻子擔任兩圈(生活和社交圈)監督資訊員等均如此。反腐的舉措一旦過度依賴於形式,反腐效能就有扭曲和被偷換的空間。

報導並說,為反腐今天要求官員自報婚變情況,那麼明天是否會有要求「官員自報三餐」、「官員自報三圍」等貽笑大方的舉措走到反腐制度的檯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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