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生集體上訪抗議學校斷水斷電

10月16日上午,貴州六盤水市鐘山區楚才學校300多名師生集體到六盤水市政府前上訪,要求解決該校斷水斷電問題。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六盤水市的楚才學校自10月14日起被停水停電長達48小時,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引發師生集體上訪事件。據《貴州都市報》 的報導,10月16日上午9點30分左右,鐘山區楚才學校的300多名師生來到六盤水市政府門前,學生們情緒十分激動,他們舉著橫幅圍堵市政府進出口大門,高喊「我們要吃飯、我們要喝水、我們要讀書」的口號,以致六盤水市政府門前的鐘山大街被一度阻斷。

據報導,六盤水市政府隨即在10月17日召開新聞發 佈會,向社會公開通報了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事件起因在於水城集團礦業機械製造公司與楚才學校的供水供電關係長期存在價格意見分歧,水礦機械製造公司社會責任感不強,擅自對學校停水停電;同時,鐘山區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得知學校停水停電的情況下,未能及時協調處理,對於引發師生集體上訪,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到發稿時為止,該校師生向本台記者證實,目前水電供應已經恢復,上訪師生也已陸續返校上課。貴州的獨立社會問題評論人士曾寧認為,楚才師生的集體行動,為問題的解決發揮了有效的壓力:

「如果學校或學生一方沒有採取足以使政府給予重視的方式方法,那麼政府沒有得到足夠的壓力的情況下,它往往不會主動地給你解決問題。這已經在中國形成了一種慣例,形成了一種實際客觀存在的情況。」

報導稱,六盤水市政府在對該事件的調查通報中,決定對引發上訪事件的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六盤水市政府的通報還表示:楚才學校組織部分教師和未成年人違法上訪,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為此,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貴州的社會活動人士陳德富對此認為,楚才師生的行動是出於維護自身正常的教育、生活秩序,他們的要求是合理的,集體上訪的行動也是正當的:

「法律明文規定有結社、遊行、言論的自由啊,還要申請,你申請他就不准你啊。學生也好百姓也好,要求得不到滿足,在這種情況下,他肯定就要有一定的表示。要求政府解決,你政府不解決,他只能用這種方法。我覺得這種方法是正當的。」

曾寧對此強調,相關的行政治安法律條文不應當與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相矛盾。而只有公民的自身權利意識不斷覺醒,才能推動中國社會向著民主法制的方向發展:

「如果說中國憲法保障了公民的各種各樣的政治權利,那在憲法之下的《遊行示威法》或《治安管理條例》,首先要符合憲法的基本精神。在中國現在的政治體制的權力架構下面,首先也需要中國公民有一種權利意識的覺醒,中國社會才可能朝向真正意義的民主和法制的方向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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