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宗毒奶粉求償官司

【新唐人記者 秦雪 謝玲 王馨 採訪報導】河南省鎮平縣,一名一歲大幼童因為飲用三鹿奶粉,泌尿系統長滿了結石,還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病童父母目前已經委託律師對奶粉生產商三鹿集團提起訴訟,如果法院接受審理,那麼這將是毒奶粉事件的第一起訴訟案件。

小濤是去年7月7號出生的,他父母所居住的鎮平縣並不是個富裕的縣城,小濤出生後父母為他選擇了三鹿奶粉﹔今年6月開始,小濤出現尿少,尿液中伴有結晶體微粒,經過醫院檢查後確診,小濤的腎、輸尿管、膀胱長滿了結石,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並伴有腎積水,小濤的醫療費已經花掉了父母親1萬多元。

小濤的父母在北京張興寬與季成2位律師的協助,初步概算後,正式向三鹿集團提出15萬元的賠償訴訟,不過,目前還不確定法院是否接受審理。

張興寬:「對於案子本身目前是等待法院受理通知,我們把材料遞交了法院,中國國慶節這個肯定放假,目前法院還在審查我們的起訴材料,是否符合受理的條件,我們要等法院通知。」

對有打算申請訴訟的病童家長,張興寬律師提醒,一些證明物件必須要收集留存。

張興寬律師:「醫生的診斷證明這個很重要,首先確定你是不是喝了這個問題奶粉導致你得結石、購物發票、還有一些喝奶粉的袋子甚麼的、醫療費、你父母陪護的誤工費、住宿費,我們這個案件還起訴了精神補償金。」

不過,究竟賠償金多少才合理,志願律師團的律師張凱表示,依照中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其實能夠獲得的賠償金額是很少的。

張凱律師:「我們國家就說人身傷害賠償、或者是產品責任,也就是甚麼醫療費,當然還有一個是賠償精神損害,但是我們國家精神損害,它一般性的不構成傷殘的話,賠償數額非常少,因為它又沒有懲罰性賠償金。」

張凱指出,在美國商品賠償是由三部份組成:一是對本身造成損害的賠償、二是精神損害賠償、三是懲罰性賠償﹔在中國就因為缺少懲罰性賠償制度,因此對廠家無法取到糾正錯誤的行為,他希望經由這次重大事件,在中國能建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