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州準空中接近事故 韓航管遠航駕駛有錯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今天公布2006年十一月十六日發生在韓國濟州島南方空 域的遠東航空和泰國航空準空中接近事故調查報告,肇 事原因與韓國仁川航管和遠航駕駛員皆有關,機上受傷 旅客大部分是未依燈號指示繫安全帶。

發生事故的遠航EF306班機,機型波音757-200,機 身編號B-27015,在台北時間2006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 八時四十一分從桃園機場起飛前往韓國濟州機場,在飛 航途中經仁川區域管制中心指示,許可由三萬九千呎高 度下降至三萬一千呎,大約在三萬四千呎處,空中防撞 系統出現航機接近(TA)和避讓(RA)警訊。

遠航於十七秒內下降二千四百呎,泰航TG659班機 則在十一秒內爬升一千六百呎。遠航在緊急下降避讓時 ,造成機上四名乘客重傷,十名乘客和六名組員輕傷, 飛機內裝也受損。

飛安會調查組組長方粵強指出,造成事故主要原因 有兩項,仁川航管同時下達停止和下降兩種不合邏輯的 指令,班號也叫錯。而且仁川航管和遠航駕駛員雙方均 未採用標準無線電通話程序與術語。

仁川航管南區雷達管制員事後的解釋是,當時有另 一架飛機失蹤,他正專注於雷達識別,因此短暫忽略遠 航和泰航兩機逐漸接近的情況。

另一方面,遠航駕駛員未完全了解,也沒有加以確 認航管指令,逕自改平於三萬三千八百呎。而且駕駛員 未按空中防撞系統的避讓標準程序操作,正常速度應為 每分鐘一千五百呎,但他在四秒內以每分鐘一萬二千零 九十六呎、相當於以八倍的速度往下降,產生重力從負 零點九八變成正二點四八,造成人員受傷。

遠航駕駛員事後接受飛安會調查時表示,當時看到 有黑影,以為對向飛機就要撞上,才會緊急下降。

另外,飛安會調查顯示,大部分受傷旅客是在安全 帶指示燈仍亮起時,並未繫安全帶,以致失去固定保護 。航管管制員也沒有認知到傷患人數和現場救護車的重 要,不完整的資訊造成一開始到達濟州機場的救護車數 量不足,都是應該改進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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