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市長支持記者有媒體報道的權利

【新唐人】費城市長斯惴特在一次記者會上听完新唐人記者不久前被親領館人士驅赶一事后表示,支持記者有參加合理的媒體報道的權利。

費城市長斯惴特听完新唐人記者講述在上周五采訪中領館和費城商業部等舉辦的新年慶祝晚會中被親領館人士–天普大學程君复驅赶一事表示:“這听起來不公平。我認為你有權利,也應有机會參加合理的媒體報道活動,在這一點上我們是支持你的。”并表示讓費城市媒體聯絡部主任BABARA GRANT幫助解決。

BABARA說:“作為媒體的合法工作人員,有權利報道(公開)活動,特別象這類有(費城)市政府部分贊助的(活動),每個(媒體)人員都有權利報道。”

BABARA說:“費城市媒體聯絡部就是幫助解決媒體工作人員所碰到的困難的地方。”當她听到新唐人記者孫麗杰因煉法輪功而被親共人士驅赶感到不能理解。

她說:“你是不是法輪功是你的私事,這是你的私事。不論你屬于那個政党,也不論你信仰何种宗教,這些都是你的私事。但是只要你是一個媒體的合法工作人員,來報道一個公開的事件,你就有參加這個事件的權利,這就我們所要保證的。”并建議到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訴,保證以后不會因信仰問題遭到不公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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