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朴槿惠与崔顺实为“经济共同体” 韩检以受贿罪起诉

【新唐人2017年01月11日讯】负责调查崔顺实干政案的独立检察组目前正在研拟以受贿罪起诉朴槿惠崔顺实,这是今后检察组调查的大方向。

韩国“亚洲经济”今天指出,独立检察组于日前传唤了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和次长张忠基,调查三星向崔顺实提供资金支援。

同时,在三星集团合并过程中,朴槿惠是否接受过“不正当请托”、与三星合作的厂商向崔顺实提供资金,以及朴槿惠是否也是权钱交易的受贿者,都在调查之列 。

报导指出,韩国宪法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合作厂商受贿罪和直接受贿罪的量刑相同,宪法对受贿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将根据受贿金额多少,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

据报导,独立检察组将调查重点放在“朴槿惠-三星-崔顺实”之间的“三角交易”上,为顺利解决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的经营权继承问题,朴槿惠赞成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进行合并,并以此为代价,要求三星方面向崔顺实提供巨额资助。

崔顺实与朴槿惠交情超过40年,检察组怀疑这是朴槿惠出于感谢,为崔顺实提供财物上的关照。

报导指出,对朴槿惠和崔顺实若以受贿罪定罪,必须证明两人共享财产利益和利害关系,实际为“经济共同体”这一点。揭开崔顺实一家是如何从一穷二白到积累巨额财产,也成为是否能对朴槿惠定罪的重要线索。据悉,检察组已对崔顺实父亲崔太敏在世时积累财产的过程进行调查。

另外,崔顺实要求大企业对自己操纵的Mir和K体育财团出资,也被视为出于与朴槿惠的经济关系,在崔顺实的公诉书中,关于这两家财团的成立,朴槿惠亲自授意并指示内部人事和募资等。

法律界认为,朴槿惠出于退休后养老等个人理由,与崔顺实一起从大企业处募得774亿韩元的资金,这一点足够构成受贿罪。朴正熙亡故后,朴槿惠接受的6亿韩元由崔顺实代为管理,以及朴槿惠在参选国会议员时由崔顺实提供选举资金等证据,证实朴槿惠与崔顺实为“经济共同体”。

──转自《中央社》

(责任编辑:许惠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