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辽宁朝阳敲诈诉江公民 律师:应控告

【新唐人2016年12月08日讯】全球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对于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向大陆两高提起刑事控告,早在去年12月就已经突破20万人。举报人数仅亚洲地区,今年7月就已突破150万人。不过,在这股浪潮之下,中共公检法系统内仍然有一些阻挠“诉江”的情况。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公安局,就是其中一例。除了非法绑架,还敲诈勒索钱财。律师表示,应收集证据,控告这些违法的作案人员。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12月1号报导,今年8月以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公安局长迟晓光,下令大肆抓捕本地控告和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有近40人无端遭绑架关押,其中最大年龄者70多岁,很多家庭被骚扰。

据报导,执法人员除了非法绑架,还借机向法轮功学员家属敲诈钱财,金额从2万、3万到10万不等。有的直接打电话威胁:“想让你家人回家吧,给两万元钱就放人。”

旅居海外的辽宁盖州法轮功学员迟丽华:“因为起诉江泽民这件事情,朝阳地区就是有勒索家属,拿2万到5万哪,这样就放人。像这样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他们肆无忌惮都是这么干。”

大陆律师余文生:“这些事情我也有耳闻,我前一段时间在朝阳办过涉及这些的案件,听他们那儿的人说过,而且他们很多判刑判的非常之重,判七八年、十几年的都有。我想可能拿这个事情发财吧。”

大陆余文生律师表示,宪法规定公民有控告的权利,江泽民在法律面前和别人一样,没有特殊性。

余文生律师:“而且他只是一个下台的、过去的一个前领导人,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只要控告属实,就可以去控告。如果因为控告有什么责任的话,也是江泽民本人去追究,不能以公权力去追究。”

旅美大陆法轮功学员牛女士:“因为江泽民做了很多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他那边是源头,所以我们肯定有义务去结束它。不光是法轮功,包括法轮功的家属,都会去起诉他,这是合理合法的。”

据报导,现在当地仍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宋彩莲已被秘密非法开庭。除了不让找律师,不通知家属,庭审过程中也不让宋彩莲说话,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而且朝阳县公安局还将多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朝阳县检察院,预谋非法判刑。

而担任朝阳县公安局局长的迟晓光,此前在担任喀左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喀左公安局也曾在2010年12月连续绑架了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6人被非法重判7至12年,其他人被强迫每人交5千至1万元不等,警察还公开叫嚣:给1万的,以后不再找了,给5千的以后还得找。迟晓光去年8月被《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旅居海外的连云港法轮功学员李雨璇:“大法弟子在里边很受苦,那家属没有办法,可能会把钱花到别的地方,因为它不公道啊那里边,那是人间地狱啊!”

今年4月,大陆最高检、公安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并明确了十种属于“打击报复”的情形。

对于阻挠“诉江”以及非法勒索钱财,余文生律师表示,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追究。

余文生律师:“如果有这样的行为的话,那他绝对是违法犯罪。应该去追究他的责任,如果有些花了钱的,应该留下证据去控告他。家属找律师控告也行,家属控告也可以。我觉得有证据完全可以控告,没有证据当局也应该去取证。”

据《明慧网》披露,去年4月到6月,辽宁省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居全国之首,而朝阳市居辽宁省之首,朝阳县又居全市之首。当年11月9号起20来天内,公安局内部说,朝阳市内已抓80人,全市已抓三百人。

采访/骆亚、常春、陈汉 编辑/王子琦 后制/李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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