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或面临重刑

【新唐人2016年04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中共两高联合出台“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后,终身监禁不再减刑、假释。时值中共高层权斗中国级“大老虎”面临开审,此“解释”出炉,引起网友热议。

4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死刑和死缓做了重新解读。

其中强调,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解释》定义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其中强调,“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受贿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定为3万元;“数额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300万元以上。而贪污、受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也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也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从重处罚。

新华网对新《解释》报导后,大陆各大媒体进行转载,引起网友热烈讨论。网民“长耳朵董小龙”跟帖问:“有木有已经减刑了的?如果有怎么处理?”

网民“瞬间就想通了”跟帖:“百姓笑而不语。”

网民“p5vvct1ed3lu”:“终身监禁不得减刑……这个好!”

“不会游泳的鱼”调侃:“监狱放得下这么多人吗?是否要设一个专门关押的地方,像动物圆那样的设计,供人们观看,可收门票,以养活他们。同意的点赞。”

andy调侃:“那得建多少监狱啊。”

网民“李京”分析:“那终身监禁还不如判死刑呢,被判的一定不好好表现,因为没有未来,还倍受煎熬,估计自杀的要多了。同时还浪费国家的监狱资源。”

3只国级“大老虎”或面临严惩

中共两高关于贪污、受贿罪新解释出炉,此前落马面临受审的中共国级“大老虎”:苏荣、令计划郭伯雄,被认为或面临严惩。

前中共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6月14日被宣布调查;2015年2月17日,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没有透露贪腐程度。

前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因涉嫌严重违纪,2014年12月22日,被宣布立案审查;2015年7月20日,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逮捕,未透露贪腐程度。

中共前军委副主席郭伯雄,2015年4月9日被调查,7月30日被正式宣布涉嫌受贿犯罪,移交军检;2016年4月5日,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军事检察院查明,郭伯雄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外界分析认为,本次中共两高关于“终身监禁”解释的出台,或预示着以上3只老虎之中或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终身监禁”的可能,这将为将来落马的“国级”老虎铺定道路。而对于已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中共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和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外界普遍认为量刑太轻,会不会也将被采取“终身监禁”定局,也未可知。

时政评论人士王琨认为,习近平王岐山以“反腐打虎”形式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派系政变集团进行清理,在对落马老虎的处理上涉及到两难的问题:如实照章判处,个个死有余辜,杀气太重容易造成恐怖气氛,不利于刚刚主政下的政局稳定;个个不能照章判处,明显量刑太轻,久之必然失去应有的“权威信用”,不利于形成下边“心服口服”的执政秩序。一切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根本,问题出在中共体制,问题关键在于江泽民利用中共体制把整个国家弄成乱局,不解决中共和江泽民,其他一切手段都可能“弄巧成拙”。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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