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大陆离婚潮落 复婚潮起 谁之过

【新唐人2015年03月31日讯】上海有关当局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去年上海为买房避税离婚后复婚的数量比两年前倍增。这引发外界对于中国民众婚姻态度的探讨。在现代的中国人中,婚前性关系,同居,婚外情,包二奶,未婚先孕,随意离婚,以及为了取得外国人身份而结婚等婚姻怪象,已经司空见惯。那么严肃的婚姻大事,为什么在现代的中国人中,仿佛变成了儿戏呢?我们来看看究竟。

最近,上海市民政局发布的2014年上海婚姻登记报告显示,有17,286对夫妇复婚,同比上升超过17%。

上海官方媒体分析,这些复婚的人群中,大部分三年前为了适应新的房地产政策而离婚,买了房子以后再复婚。

2013年初,中共当局为了遏制当时疯涨的房价,开始实施所谓的“国五条”政策,其中有一条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所得,政府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拥有两套私人房产的夫妻如果离婚,房产变为一人一套,就不会征缴20%的住宅交易收益税。

《中国日报》报导称,新“国五条”政策的实施,给全国境内带来“雪崩”似的离婚案件。

当时中国的一些婚姻登记处出现了一种怪象:一些夫妇笑容满面的办理了离婚手续。

纽约飞天大学人文系客座教授章天亮:“因为是无神论,物质决定意识,所以人对物质利益看得就越来越重,加上中国没有宗教信仰,一般人眼里,没有什么东西具有神圣性。”

历来东西方社会,都把离婚视为不幸和伤心的事情。

在西方社会,基督教文化中,认为婚姻是神圣的,是上帝的旨意使他们走在一起来组织了家庭,主张一夫一妻制,结婚仪式在教堂举行,新人要向主发誓,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会背离对方。基督教把提出离婚的人视为犯了淫乱罪。

而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认为婚姻皆由天定,所以形容美满婚姻为“天作之合”﹔也有俗语称“五百年前结成姻缘”,在冥冥之中有月下老人用红绳把有缘人的脚捆在一起,了结夫妻之缘。结婚后,妻子要顺从丈夫,丈夫要爱护妻子。只有妻子犯了不孝顺父母,淫乱,盗窃,妒忌等大罪才能休妻。

而中国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副主任李明,对媒体描述这种“中国式”离婚潮时说,许多结婚夫妇办离婚的时候,都带着父母和孩子,就像“全家参加一个欢乐的聚会。”

中国问题研究专家李善鉴:“他对这种婚姻这种形式,已经看得很淡了,作为维持婚姻的非常重要的这么一个保障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了,会带来一系列对人类社会,对每个个体都有相当大的伤害的这些现象。”

章天亮:“家庭是社会一个基本的单位,所以社会要稳定的话,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家庭的稳定。中国人对家庭这种随随便便的态度,也是他们社会责任感的一种反映,因为没有社会责任感,所以中国才有那么多污染,有毒食品,这些事情都是连带在一起的。”

现在中国人的结婚,绝大多数注重物质利益,甚至把婚姻视为一种有意思的再分配机制。

在结婚仪式上,年轻的新人们只管数点红包里的钱数,对于祝福本上的良言,却不再像以前的人们那般关心了。离婚的理由也显得随意。上海民政局的报告显示,有一半的夫妻填写离婚原因,是感情破裂,性格不合。

李善鉴:“感情这个东西是不断的变的,今天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明天你对我不好,我就对你不好。把婚姻看作是通过这种形式达到什么目的,对你有好处你可能做了,有一天对你没好处,双方就离了,这种婚姻就非常的不稳定。”

中国问题研究专家李善鉴指出,正是中国传统中“三纲五常”这些原则,保障了人在正常社会中能快乐而健康的活着。而破坏这些原则时,人虽然获得了暂时的所谓自由和物质利益,但对社会道德造成的伤害,反过来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却是无尽的。

采访编辑/刘惠 后制/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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