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薄案公审 “将死之人”最后价值榨干

【新唐人2013年8月28日讯】连续5天的薄案公审大戏终于落幕。中国大陆各大媒体在中共喉舌媒体的带领下,掀起新一轮“中国特色”的舆论引导风潮,纷纷发文表彰这次公审体现了“司法正义”、“法治公开、透明”,以及当局“反腐的决心”等等。而海外舆论对这次庭审意义的解读则大相径庭。日前,有独立评论人士发表评论文章,痛揭中共当局公审薄熙来,是为了体现薄熙来的最后价值。

8月28日,香港《苹果日报》发表了自由撰稿人范克的独立评论。该文章表示,不能简单地把“法治”等同于“依法而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是以司法独立为其必要条件的。因而,这次中共当局刻意在薄案上显示出的所谓“法治公开、透明”,只是一种假象,真正的法治并没有实现。

文章指出,近日,《人民网》、《环球时报》等中共喉舌媒体大肆吹嘘这次庭审过程中,法庭给予了薄熙来充分的自辩机会,以及法院搞得文字直播等做法的意图,就是企图“透过分析薄案,去证明中国的司法制度有正义的一面”,并以此来彰显中国是有“法治”的。但这里其实存在一个混淆“法治”和“依法而治”的本质区别的问题。

文章举例称,香港在居港权争议问题上,人大释法虽然是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但如果在遵照法律的情况下影响了法庭判决,削弱了司法独立,那就“等同于影响了法治”文章指出,“因法治与依法而治的最大分别,正是出于司法独立。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会有法治。”

文章分析表示,负责审理薄熙来一案的济南法院并不独立,而是在“市委的领导人和人大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来办案的。而中共当局试图通过对薄熙来的判决,来彰显司法的公开透明,和中共、习李反贪反腐决心,实质上是把“一个‘将死之人’的最后价值都榨得一干二净。”

而薄熙来作为一个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中共高官,十分清楚中共司法并无公义存在,中共国政治的权力斗争更加黑暗。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在庭上作出惊人举动,来证明自己尚有最后的利用价值。

而8月23日,独立评论人士徐水良在《百家争鸣》上发表题目为《评中共对薄熙来案的审判》的评论文章表示,中共对薄熙来的这场审判秀,浅层次上来说,是体现出了“中共用司法无能、非法和儿戏,凸显薄熙来无耻、无赖和流氓”,而究其实质,是掩盖薄熙来及其所代表的中共体制的更严重的罪恶,并制造中共仍然清廉的假象。

文章认为,中共为了减轻薄熙来案对中共体制的冲击,刻意掩盖了中共官场,尤其是掩盖“长期与薄熙来结成一体”的中共高层和太子党黑社会般的“黑暗、专制、残忍、血腥和暴政”,避开了薄熙来的主要罪行,只起诉他的经济犯罪中的几个小数据。因为对于中共来说,薄熙来的腐败,就是中共的腐败。“但掩盖,只能掩盖一时,并且只能在官场造成进一步的黑暗和贪腐风气,最后仍然逃脱不了加速灭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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