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9旬翁未得逞 34岁男判刑

【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1日电)34岁陈姓男子想抢1名90岁老翁的皮夹,因老翁抗拒、大叫而未得逞。最高法院日前依侵入住宅强盗未遂罪判刑3年10月。

根据法院公布的判决书,缺钱花用的台中市陈姓男子于民国100年8月间,骑机车行经台中市乌日区一处住宅时,未经同意就进入房屋,假意与屋内的林姓老翁等人聊天。

陈男见年迈体衰的林翁缓慢步行时,刻意放低音量并快速追上,用手压住林翁后颈并伸手进林翁口袋想夺取皮夹。

因林翁极力护住口袋并大叫一声“啊”,陈男为求顺利逃跑脱身,向前来探看的外劳假称林翁跌倒后,骑机车逃离。林翁报警处理。

法院一审依侵入住宅抢夺未遂罪,判陈男有期徒刑1年6月,检察官提起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认为,陈男明知林翁体能、气力均无法与他抗衡,仍强压林翁于墙上至无法转身,已属强盗行为,改依侵入住宅强盗未遂罪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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