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陝西交警轉發批「土改」評論遭判刑

【新唐人2016年12月07日訊】觀眾朋友好歡迎收看中國禁聞

俄羅斯民眾支持法輪功學員反迫害

12月3號、4號連續兩天,俄羅斯法輪功學員在西伯利亞地區的伊爾庫茨克、安加爾斯克、托姆斯克和烏蘭烏德等多個城市,同時舉辦講真相、反迫害活動,向當地居民講述已經在中國持續了17年的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雖然當地冰天雪地、氣溫達零下20度左右,但是仍有不少行人在趕路的同時,駐足觀看展板,簽名支持法輪功學員反迫害、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報導說,一位女士在聽到中共活摘盜賣法輪功學員器官後,非常震驚,她說:「這是違背神的,會遭報應的。你們法輪功學員是好樣的!和人們講吧。要是我們當初揭露了共產黨對俄羅斯民眾的迫害,今天迫害在中國就不會發生了。我們和你們同在!」

陝西交警轉發批「土改」評論 遭判刑

去年曾引起公眾關注的「子洲交警」事件,目前再次引起關注。大陸媒體12月6號報導說,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交警大隊官方微博「子洲交警」的管理員苗樂,因「怠忽職守罪」判刑一年,獲准緩刑一年半。

去年6月30號,苗樂用「子洲交警」微博賬號轉發了一條抨擊65年前中共「土改運動」的評論,內容是:「1950年6月30日,土地改革法公佈實行。在全國廢除地主階段的土地擁有制,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自此,一場謀財害命,殺人越貨,製造仇恨的土地運動展開,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美德,土改是中華傳統道德崩潰的開始。」

因為微博言辭大膽激烈,網友迅速大量轉發,引起官方注意,苗樂也因此獲罪,在去年11月被判刑,因苗樂不服上訴,案件轉到榆林中院再審,日前榆林中院終於做出裁定,维持原判。事件因此再次回到公眾視野。

旅美維權律師滕彪評論說,這是典型的「因言獲罪」案,面對言論和思想的挑戰者,中共官方即使對體制內的人也一樣痛下殺手。

編輯/周玉林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