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江澤民這件事 胡溫習李都很清楚

無論如何,在現行的中共體制下,中國大陸新聞仍受高度管控,什麼時間報導什麼與不報什麼,針對的不僅僅是媒體與民眾而已,其背後往往還是政治勢力的拉扯。

8月18日起,第26屆國際器官移植協會(TTS)大會在香港召開。只是此前,關於這件算是重要的主題新聞,陸媒(官方及非官方)非但冷漠以對,反而將不利於此一主題的一則舊聞翻新報導。

據報導,8月12日湖南道縣政府網站公開回應一則投訴。據投訴內容及媒體此前的相關報導,投訴人(患者)尹全珠,2013年在湘雅三院換腎,不但支付26萬治療費用,還交了15萬未開發票的「供體費」。後因手術失敗,於2015年5月提告,要求兩名收錢醫生(明英姿、葉少軍)返還這15萬元的「供體費」。

2015年6月24日,案件在長沙嶽麓區法院開審,就15萬元的收費標準和具體開支情況,被告方代理律師未能說明,卻表示:這筆錢是「供體費」,就是所有獲取器官的費用,這是沒有發票和收據的。這筆錢交給了OPO(人體器官獲取)組織。

此案有很多地方值得深究,而且足以再次戳破黃潔夫分配系統「公開」、「透明」、「無償」的謊言,其中透露出最重要的一點訊息是,尹全珠腎移植的供體,有可能不是來源於器官分配系統。

在美國343號決議案通過後,已經肯定了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從以前到現在,從「死囚器官」到「捐獻器官」之說,中共與黃潔夫都是為了掩蓋這個黑幕。

上述案例,患者狀告的兩名醫生明英姿與葉少軍,據《追查國際》報告,兩人曾經合撰的醫學論文,發表於《中國普通外科雜誌》2009年18卷01期23-26頁,就泄露活摘器官證據。就算按現行規定,兩名醫生、湘雅三院、OPO組織等,統統涉嫌「器官非法交易」。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該條例於2007年3月31日由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發布,出台的時空大背景,就是國際社會調查並指控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八年後,2015年3月15日,黃潔夫上電視節目。在談到移植器官「供體來源」時,黃潔夫說:大老虎周永康落馬打破了「死囚器官」移植鏈。

在談到取消「死囚器官」移植時,黃潔夫說,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屆的胡錦濤和溫家寶的支持,這一屆得到了習近平和李克強的支持,不然是很難做到的。

在談到器官移植的巨大利益分配時,黃潔夫說:「變得骯髒,變得說不清道不明,變成了一個為什麼特別敏感、特別複雜的區域。」這十幾年來,黃潔夫自己就身處其中,當然不能也不敢說清楚。

但黃潔夫的這些話,所折射出來的是中國器官移植的活摘黑幕,並讓國際長期指控得到印證,也顯示胡溫習李在集體切割。但胡溫習李再明白不過,可以切割活摘罪行與罪魁江澤民,但其遺留的問題仍要概括承受。這個問題已成為國際關注焦點,也擺在面前,早晚都要解決。否則,中國移植醫學怎麼都無法走上正途。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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