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梅:廢除勞教 該給受害者什麼說法?

【新唐人2013年11月20日訊】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34條正式提出了「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但目前尚未經過中共人大常委會履行法定程式而正式廢止。

早在此前的今年1月7日,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就已經宣佈了年內停止使用勞教制度,並且大陸各地的勞教所開始「變臉」,逐步放光關押的勞教人員。但對被非法勞教的受害者,無論是名譽上,還是經濟上,均無說法,一直處於真空狀態。「變臉」後的勞教所掛出了「強制隔離戒毒所」、「新生學校」、「法制教育中心」等新招牌。

「老品牌」幹嗎非要更換,拋棄「黨媽溫暖」?

勞動教養制度產生於前蘇聯,原本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刑罰,中共將它引進後,衍化為「法外之法」,即非刑罰懲罰措施。勞教無須走法律程式,沒有任何制約,公安機關按黨的指示、規定、需要來抓人,進行勞動教養,非常便於鎮壓人民。同時,勞教人員不僅替中共做廉價奴工,創造高額利潤,還減輕了社會就業壓力。因而備受中共青睞和依附,它是維護中共一黨獨裁統治不可或缺的主要專政工具之一。

勞教制度的孕育下,不知有多少勞教所員警充當黑打手,為中共賣命,殘酷迫害勞教人員,而「立功受獎」。 有的甚至被中共顛倒黑白地吹捧成「英模」,樹為「榜樣」,藉以大肆渲染黨對勞教人員是如何進行所謂「春風化雨」、「黨媽溫暖」。而事實上,在這座人間地獄裏,不知有多少無辜的人斷頭掉臂、含冤而死。尤其從江澤民血債幫打壓法輪功後,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勞教所員警無緣無故地押到醫院抽血化驗,為器官配型準備供體,以便於隨時活體摘取。

掛了半個多世紀的「勞教」牌子,其「含金量」早就超然物外,特別是它內含「黨媽溫暖」的「價值」無法估量,怎麼就輕易給更換了?推究原因有三。其一,勞教所各種惡行多次曝光後,在國際上實在無法繼續掩蓋下去,想以此欺騙世人;其二,江家幫與習陣營權鬥形成拉鋸戰時,習近平用廢除勞教制度點了江澤民的死穴,令江收斂;其三,我認為是新政避重就輕,金蟬脫殼,妄圖逃避罪責,既不謝罪,也不賠償。

勞教制度廢止 該給受害者什麼說法?

有道是,欠債要還。可現如今還未等中共人大常委會批准廢止勞教制度,全國各地勞教所的牌子已經紛紛摘掉,勞教人員也放光了。但是中共對所有無辜受害者最起碼的謝罪及賠償隻字不提,卻鬼鬼祟祟,企圖逃避罪責,將人一放了之。可見其多麼陰險狡詐。而更甚的是,老牌子摘下的同時,名目繁多的新牌子隨之掛上,什麼「新生學校」、「法制教育學校」、「法制學習班」、「法制教育中心」等等。其實是「強制洗腦班」、「黑監獄」,是勞教所的「替代品」,是變相的勞動教養。這種掩耳盜鈴的拙劣手法,純粹卑鄙齷齪,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醜惡嘴臉。

所謂廢除勞動教養制度,不過是中共欺騙世人的又一陰謀詭計,如同老產品剝去老包裝,換以新包裝,其內中品質絲毫未變。無論中共怎樣善於偽裝也隱藏不住殘暴嗜血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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