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重批薄熙來 罪行極其嚴重應重懲

【新唐人2013年08月26日訊】薄熙來案上午進入辯論階段,檢方重砲抨擊薄熙來「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必須「依法從嚴懲處」,並指「犯罪事實是客觀的,不因你認為有就有,你認為沒有就沒有。」檢方並說,認定犯罪事實是「以全案證據為依據,而不是以你的口供為依據」。

據中央社引述濟南中院官方微博公布內容,濟南檢方在發表公訴意見時提請法庭,薄熙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污數額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將這三項罪嫌數罪併罰。

在批評薄熙來前,檢方直指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構成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並指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薄熙來分別具有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的主觀故意。

檢方指出,薄熙來在「檢察機關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對指涉的多項罪行都曾供認,但卻在這幾天的庭訊中矢口否認,連親筆供詞也予以推翻。

檢方最後指出,「我們要提請法庭注意,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國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大紀元網站報導,中共官媒在審薄期間,由最初的低調處理到公審第二天開始痛批薄「道德敗壞、兩面三刀」,到8月25日,黨喉的報導對薄熙來逐步升級,現在開始稱薄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的情節」,威脅意味濃厚。

  薄案最大的核心內幕是政變和活摘器官。由於這兩項中任何一個在中國大陸被曝光都會引發中共的立即分崩,中共當局一直對這些問題掩蓋著,並將薄熙來此前曾經公布的「六宗罪」,縮小成了「三宗罪」,即「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

  薄熙來庭審時候的抵賴翻供,正是豪賭中共中央不敢揭開真相,以及不敢判處其死刑。目前習近平和江澤民陣營仍不斷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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