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詭異撤稿 重慶官場「那人那案」代薄案

【新唐人2013年7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潔綜合報導)香港親中報紙《大公報》24日以頭版整版,報導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即將受審的新聞,該報駐重慶記者透露,重慶官員以「那個人、那個案子、那件事情」在電話中互探消息。新浪等多個大陸新聞網站引用該報導,但很快就詭異撤下,大公電子報也少了薄案主稿的部分。

香港《明報》25日報導稱,海外華文媒體7月初就傳出薄案將開庭審理,但北京官方一如既往,不證實,也不評論。而親中的《大公報》這次引述兩名大陸法律學者,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和中國人民大學刑法教授韓玉勝對薄案的具名談話,並指稱,薄熙來最低量刑15年,最重可能判死刑。

《明報》指出,《大公報》引述駐濟南和重慶的記者採訪報導指稱,薄熙來涉案金額精準到個位數,重慶基層官員23日在電話及短訊中多用「那個人、那個案子、那件事情」來代替薄熙來的名字和薄熙來案件,紛紛四處打探消息。大陸「新浪新聞」24日晨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發布有關新聞快訊,但沒多久就全遭刪除,大陸網民也無法在微博上討論相關消息。

《大公網》電子報24日也僅有三篇配稿,少了薄案主稿的部分。外界認為,此舉顯示中共高層仍嚴控薄熙來一案的消息,相信嚴控會持續到最後定案,或開庭審理之時。

薄熙來被提起公訴 核心真相被掩蓋

據中共喉舌《新華網》報導,針對薄熙來一案,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已於25日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薄熙來被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香港《文匯報》25日引述大陸刑事律師謝通祥說,如果媒體所報導的薄熙來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及涉案金額成立,已達死刑標準,薄極有可能被判死刑,但緩期執行。

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因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Neil Heywood)一案,鋃鐺入獄。去年9月,中共政府指控薄熙來循私枉法、掩蓋此案。據《大紀元》報導,薄熙來案的核心真相一直被掩蓋。為配合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薄熙來、谷開來涉及活摘器官、非法在國際販賣屍體等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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