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敬賓:以「煽顛」罪迫害維權律師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延續

近日,中國大陸有10名律師相繼被以「煽顛」罪名正式批捕。這些人是律師李和平、周世鋒、王宇、王全璋、包龍軍、謝陽、謝燕益、隋牧青,以及實習律師李姝雲、律師助理趙威。消息傳出,舉世嘩然,以群體形式施以「煽顛」罪名,這在中共執政史上也是首見。這幾位律師經常為弱勢群體、遭受權力迫害的宗教群體、信仰群體辯護,他們在強大的權力壓力下依然堅守法律精神,捍衛普世人權,因而被人們稱為「維權律師」。此次將這幾位著名的「維權律師」扣上「煽顛」罪名,其實質是中共政權對他們依法維權行為的打擊與報復。

中共打壓、迫害的諸多弱勢者中,有一個最敏感的人群就是「法輪大法」修煉者群體,這些維權律師們是在法律上努力維護這些修鍊者權益的重要力量。象上面幾位中的李和平律師、王宇律師、王全璋律師、謝燕益律師,他們代理了數十起為法輪功辯護的案件,他們都是為「法輪功」案件不辭勞苦、不畏要挾、經受嚴酷打擊而越挫越勇的英雄。但是迄今為止,法輪功修鍊者正常的修鍊活動依然為中共政權所不容,修鍊者的言論自由依然被中共的惡法剝奪。最惡劣的是,因為自1999年開始持續數年的對法輪功的肆意抹黑、構陷、污辱、誹謗與迫害,已在中國大陸造成了一個人人談「法輪功」則自覺封嘴的噤若寒蟬的局面。那曾經鋪天蓋地製造出的恐懼就像是一枚封印,死死的封閉住了人們的良知。於是,對「法輪功」修鍊者的迫害就在身邊上演著,邪惡就這樣肆無忌憚的橫行著,街市卻太平得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就是在這樣一個迫害完全被屏蔽的狀態下,就是靠著「法輪功」修鍊者對真善忍信仰的堅定,加上這些身負正義使命的「維權律師」們的不懈努力,打著以法律名義加於「法輪功」身上的不義才日漸浮出水面,才逐漸被人們所看到注意到。

比如李和平律師在2007年為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辯護時,宣讀了著名的《憲法至上,信仰無罪》的辯護詞,被稱為是首度「從法律層面系統且全面的為法輪功無罪辯護」。至此之後,越來越多的律師效法李律師,開始為法輪功修鍊者在法庭上光明正大的作無罪辯護。而在2014年的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局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中,王全璋、王宇則都是首當其衝的為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的好律師。經過一個多月的抗爭,建三江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和上訪者的「黑監獄」終告解體。「建三江」事件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反迫害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它向世界暴露了中共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的殘暴,暴露了迫害者對法律的蔑視,同時在展示過自己的醜惡之後,建三江的那些害人者也就在志名狼藉中退出了歷史的舞台。

邪惡表面上兇殘,其實卻最脆弱,邪惡最怕被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因此當正義律師們用真理之光衝破恐懼的圍牆,將他們的惡毒昭告給世人時,他們唯一會做的就是暴力和滅口。而對於「法輪功」的迫害,是那些惡事做盡者最怕碰的一個要害,因為他們用了最殘酷的手段迫害了最善良的一群好人。從「709」對維權律師、維權人士的大抓捕,到這次給幾位律師扣上「煽顛」的嚴重罪名,它直接針對的大多數人都是為法輪功仗義執言、主持正義的有良知的律師們,由此可以推斷,一股力量這樣一再不計影響與後果的鎮壓行動,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阻止正義律師與公民聲援「法輪功」,對他們幫助法輪功學員依法維權進行打擊報復。

眾所周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也好,「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也好,不過是1978年憲法中「反革命罪」法條的另一種表達。什麼是「反革命罪」?說白了,這條法律就是在說:在中國,當權的永遠只能是它這一個黨,而真理也只能且只有它「共產」一家,有誰膽敢不服從的,便是活該被治罪下獄。這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1997年,刑法修改了,表述的語句變了,「反革命罪」這個名詞沒有了,可是取而代之的「危害國家安全罪」、「顛覆罪」、「煽顛罪」,在操作中還是換湯不換藥,罪名的實質不過還是那一套「政治帽子」大過天的共黨專政獨有的霸道思維。在具體的實行上,現在不僅和以前一樣霸道無理,而且更加流氓化,因為現在的加罪者也都完完全全知道,他所做的這一切有多麼可恥,只是為了抵賴自己的罪惡,他已顧不得那麼多。

從「709」失心瘋式的大抓捕,到現在連二十幾歲的律師助理也涉嫌「煽顛」,人們不難看出:它表現的不是這些濫害無辜者的強大,相反倒是他們的極度懼怕。正是因為懼怕,他們才會這樣的亂了方寸,慌了手腳,但也只不過是做些很無義的最後的掙扎。

加害者抱定「魚死網破」之心做最後的掙扎,但是也註定是枉費氣力,未來的結局已經毫無懸念,那就是:魚會死,而網不會破;不僅不會破,反而會越結越密,越結越實。回想當年高智晟律師因為披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而遭受同樣迫害的時候,當他被「煽顛」的時候,這個罪名還顯得很是恐怖的。可是隨著越來越多的人被「煽顛」,當這個可怕的罪名被越來越多的人共同擔負起來的時候,它就在變得越來越虛弱和喪失其恐嚇的意義。

隨著江系作惡集團大勢已去、陸續被清算,政法系統中明白真相、看清大勢的人已經不願再替江澤民背黑鍋了。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律師張贊寧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多次當庭直指江澤民、中共610辦公室才是迫害法輪功、破壞憲法實施的罪魁禍首。許多人在為張贊寧律師叫好的同時,越來越感受到中國大陸形勢變化之快。辯護律師能夠在中共法庭上當庭公開揭露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違憲違法構陷「法輪功是某教」的罪行,直指江澤民及其非法設立的610辦公室破壞憲法實施、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的罪行,這說明江澤民餘黨已經只待被清算,識時務的人已經不再追隨江澤民作惡而在為自己留後路,只有不識時務者仍在慣性作惡,豈不知,如不迷途知返,等待繼續作惡者的只有被清算。

當人們看穿了中共害人的伎倆也不過如此,當人們認識到要保有良知就必須無懼於中共的欲加之罪,當人們漸漸把獲「煽顛」之罪當成一種光榮,中共的邪惡也就再無計可施了。到那時,它也就將逃無可逃、無可遁形的暴露在正義的審判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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