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8月23日讯】河南一20岁女生赴广东打工,遭企业接连拒绝录用,原因是她患有“精神病”。后经查询发现,7年前,她在家乡被登记为“精神分裂症”,但实际上,她并没有精神病史。
8月22日,据大陆新京报报导,20岁的陈欣瑶是河南省登封市徐庄镇人,2026年3月,陈欣瑶跟朋友赴广东佛山打工,通过了工厂初试,可入职体检时却被拒,厂方以有精神疾病为由,拒绝录用。几次应聘都是同一原因被拒。同时,佛山市白泥镇的社区医务工作人员和辖区警察也上门找她询问情况。
陈欣瑶及其家属均表示,陈欣瑶并无精神疾病,也从未带她到医院看过精神问题。
社区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国家精神卫生系统里显示,她患有“精神分裂症”。该记录随人迁移。至于从什么时间,什么人给她登记的,系统中并不显示,社区医院人员建议她回到户籍地查询。
陈欣瑶的父亲在家乡登封市从市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直问到村医,才在徐庄镇卫生院查到了女儿患“精神病”的登记信息。
登记信息截图显示,陈欣瑶初次发病时间为2018年12月,症状为“交流困难”。2019年2月13日,登封博爱医院(原登封精神病医院)确诊其为精神分裂症,并首次使用抗严重精神障碍药物进行治疗。当年2月14日,陈欣瑶签字“同意参加管理”,填表、签字医生为李某记。
陈欣瑶的父亲对这份登记信息表示质疑,“2019年,陈欣瑶还在上初一,怎么可能是精神分裂症呢?”
李某记是他们村的村医,李某记解释称,当时是按照镇卫生院的要求,登记了“精神病”信息。但至于是谁下的要求,为何不进一步核实就录入系统,李某记未回应。
8月14日,徐庄镇卫生院一刘姓负责人回应称,经过查询登封市相关医院的就诊记录,均未发现陈欣瑶就诊或确诊精神病的记录。当时村医到底是依据什么将陈欣瑶登记为精神病患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8月20日,刘姓负责人和村医找到陈欣瑶家人,说是村医工作失误导致信息登记错误,目前已将卫生系统的“精神病”记录删除,但同步至公安系统内的信息,则需要陈欣瑶到精神病医院重新做一个鉴定,凭“无病证明”才能撤销。
陈欣瑶家人表示难以接受,“我们本来就没病,为什么要重新去鉴定一下?而且如果我们去鉴定的话,就等于承认我们之前有过精神病了,这不可笑吗?”
陈欣瑶家人要求登封市卫健委追究徐庄镇卫生院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网友评论称,“你让一个正常人去鉴定没有精神病?”“我猜可能是为了骗补贴,村医当时手里有村民信息,想着小姑娘还在上学,不会出什么问题,就随便编了个名字,没想到这么多年后被翻出来了”“都是因为这些指标才导致的”“别告诉我这个每年还有任务指标”。
(责任编辑:王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