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6月18日讯】台湾换肝医师陈尧俐非法中介病患到中国大陆换取器官牟利,病患术后陆续死亡。尽管涉案医师遭判刑、废止医师证书,不过,现行台湾法律无法完整涵盖活摘器官犯罪链。周三,台湾立法院举行“打击及防制活摘器官”专法公听会。来看报导。
台湾立法院举办公听会讨论《打击及防制活摘器官法草案》,跨党派立法委员、政府官员、专家,包含DAFOH欧洲医师、国有器官纪录片制作人与会。
台湾民众党籍立法委陈昭姿:“近年来国际社会对于跨境器官的这个移植,还有所谓移植的旅游,以及强迫的摘取器官等问题的关注越来越高。所以也提醒了我们法律存在,不代表制度是完善的,有规范也不代表执行的时候没有漏洞。”
彰化基督教医院代表出席公听会,揭露前移植中心主任陈尧俐,非法中介病人到中国换取器官并因此死亡,院方早在18年前通报,但地方卫生机关当时未作惩处。
彰基医疗体系发言人张尚文:“其实这位陈先生在2008到2010年之间,就有患者的家属,因为他中介器官到中国移植,后来回来之后马上死亡,那付出高额的代价,那个时候患者的家属就有通报到彰化卫生局。据我的了解那个时候是完全没有惩处。”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顾问律师陈怡伸:“我们认为说,从陈医师这个案子还有我们器官移植条例的局限性,等于暴露我们的法律对这样的跨国暴行是完全束手无策。”
尽管陈尧俐遭判刑撤照,但现行台湾法律无法完整涵盖防制活摘器官跨国犯罪链,中介网络及资金流向。跨党派立委、专家认为政府应另立专法处理,并将活摘器官提升到反人类罪的高度。目前,有跨党派37位委员、立法院近三分之一席次共同连署。
台湾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王正旭:“当然要保护这些需要做器官移植的病人,那我们希望透过好的专法的设立来保护民众,能够在接受器官移植的过程当中是有更大的保障,那也要强烈的谴责这些执行不适当的医疗行为。”
台湾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刘建国:“台湾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也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那我们更应该透过更好的这样的一个法制,然后来吓阻这样的事情(活摘器官)来发生。”
与会政府机关卫福部、法务部代表,均表达反对活摘器官买卖立场,并就各面向研议加强防堵犯罪。
台湾卫生福利部专门委员郭威中:“我们是建议说能够更明确的去区别说是属于非法中介、招揽、安排或者受那个利益等违法的一些行为,与病人返国后必要的医疗照护或是抗排斥药的治疗及病情追踪的等,一些属于事后的一些的那个正当的医疗行为的部分,这可能要大家再共同的去集思广益的部分。”
针对现行法律刑度过轻,无法有效吓阻非法境外器官移植,公听会做出结论,要求政府跨部会在三个月内提交报告给国会,并建立境外移植查核追踪,同时检讨现行医师惩戒机制。
新唐人亚太电视黄亮戬、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