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9日讯】湖南维权人士朱海燕起诉湖南省石门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5月14日下午3点在湖南常德市中级法院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石门县县长张世田没有出庭应诉,又在当庭突然提交了17组新证据,引发程序违法的争议。
根据案件知情人周志介绍,朱海燕早在2月8日就已经提出质证意见,并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但是常德中院没有提供。
开庭之后,被告方石门县政府以及第三人却突然当庭提交17组的全新证据。朱海燕当庭指出这个做法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复杂行政案件必须依法提早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的规定,她当场要求停止庭审。
知情人周志(化名):“因为你没有提供证据,没有提前质证,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了,就不允许它往下走。”
根据介绍,朱海燕在此之前申请调取的关键证据,包括警方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等,都没有获得公开提供。
常德中院无视朱海燕的调证申请,而是交由被告以及第三人回应。第三人最初以所谓的“隐私”为由,拒绝公开质证。在遭到朱海燕驳斥之后,又改口说是相关内容涉及案外人的隐私。
周志(化名):“这个证据就是立案文书,关键证据就是他们讯问(朱海燕)同步录音录像,和(她)进入执法办案中心的同步录音(与录像)。他不提供这个同步的录音录像,找的理由是涉及到第三人,问他第三人是谁,说是案外人员。为什么有别的案外人员存在?”
周志说,开庭时,石门县政府的代理律师还对朱海燕进行了人格侮辱,说她是“恶意”上访。
周志(化名):“什么恶意上访,滥用司法资源,滥用诉权,多次缠访闹访,他(石门县府律师)这个就是诽谤、污蔑。起诉,这个不是国家赋予(人民)的权利吗?要求(法院)对他进行庭审惩戒。”
朱海燕的女儿学习成绩优异,但是在学校疑似遭到老师的打压、霸凌,导致孩子患上抑郁症,跳河轻生(未遂)。
朱海燕举报校方失职,但是校方和涉事老师在中共石门县纪委副书记的包庇之下,态度更加恶劣,使得维权进展受阻。
2025年9月,朱海燕邀请了一名网友进入微信群,对方随后转发了一篇举报石门县纪委副书记违法违纪的文章。
9月28日,湖南石门县警察跨省到广西南宁,将正在工作的朱海燕,以“涉嫌侮辱行为”为由强行带走传唤,期间朱海燕还遭受羞辱与虐待。
朱海燕曾向石门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始终没有结果。
周志表示,朱海燕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与追责。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洪宁、陈建铭采访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