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5月17日讯】中国学术腐败严重,近日曝光的一份司法判决书显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博士生在5年的时间里,套取科研经费1426万,最终被判刑8年。
5月16日,微信公众号《知识分子》发文《他读研5年,套取科研经费1426万》,披露一起科研经费诈骗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6年5月的一份由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书,案件发生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当事人柴某某案发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判决书,柴某某1992年出生,攻读外科学硕士、博士学位,其间加入导师科研团队,并作为经办人员协助办理科研经费报销等事务,在2018年至2023年间,他通过虚构科研实验、虚开试剂耗材发票、冒签医生姓名等方式,持续从所在医院套取科研经费,累计金额达1426.8万元。
判决书称,在没有开展任何真实科研实验的情况下,柴某某通过陈某禹、魏某峰等人实际控制的公司,虚开购买科研课题试剂耗材的发票。他同时冒签某某医院多名医生的姓名,将伪造材料提交医院财务部门办理报销。
医院将报销款项转入陈某禹、魏某峰实际控制的福州智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康恒实验器材经营部等公司银行账户后,开票公司扣除约定的10%手续费,将剩余资金转入柴某某指定的田某月等人银行账户,最终由柴某某支配和使用。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文章称,二审判决书未提及柴某某的导师,判决书中也未详述案发契机,仅表述为:“2024年9月18日,被告人柴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柴被刑事拘留,10月被执行逮捕。
文章称,在中国学术界,科研经费腐败案并不罕见。但过去的涉案者,多是手握项目审批权的课题负责人或行政领导——他们的作案空间,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本身提供。
一项2024年的研究显示,通过检索各裁判文书相关数据库,查得“涉科研经费”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199份。其中,许多犯罪者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如院长、校长),控制着资源分配。在14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件中,11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在23名涉案人员中,14人担任领导职务,其中3人担任校级领导职务,7人担任大学院长、执行院长和副院长(副主任)等职务。
文章指出,如果没有其它隐情,此案的不寻常之处在于,柴某某没有任何经费审批权,只是以研究生身份参与导师团队的报销事务,却得以在五年间套取逾千万元而未被察觉,说明医院内部层层签字与审核,全都形同虚设,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在制度设计与日常执行层面存在惊人的漏洞。
(责任编辑:王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