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4岁少年奸杀女同学被判无期 引发争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8日讯】中国云南14岁男生奸杀女同学案28日一审宣判,凶犯虽然故意杀人、强奸罪成立,但因不满18周岁,仅被判处无期徒刑,躲过死刑。判决结果再引争议。

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蒋某某做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称,经审理查明,蒋某(时年14岁)与方姓被害人(殁年15岁)是同学。去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姓被害人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姓被害人颈部致她死亡。

法院认为,蒋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但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据极目新闻报导,一审宣判后,被害人的父亲告诉记者,从进入法庭到宣判,他看到被告蒋某某几乎没什么表情。蒋某某的父母也到场了,但听到宣判结果也没什么表示。

被害人父亲表示,已申请抗诉。

本案受害方的代理律师表示,判处无期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罪犯的顶格处罚和最重惩戒。这一判决虽守住了司法的底线,却依旧难以抚平被害人父母撕心裂肺的丧女之痛。

上述判决结果也引发中国网民争议,有不少人对此判决结果不满,“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谁?”“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保护坏人。”“法律需要包容与底线,但受害者的伤痛、公众的安全感,更不该被轻易让步。”

还有人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应该是受害者吧,都杀人了还保护他干什么”“无期最后也会十几年就出来了,死去的人怎么办?!这恶毒的男生,就该以命偿命!”

“对于犯下恶性罪行的未成年施暴者,既然判处无期徒刑,就该终身监禁、永不减刑、永不假释。这类性质恶劣的罪犯,如果服刑短短十几年、二十多年就能重获自由,想想都让人难以接受、无比心寒。”

(责任编辑: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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