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5日讯】视讯会议平台Zoom遭日本同名企业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东京地方法院24日宣判,认定在2020年6月前构成侵权,判美国营运公司与日本代理商合计赔偿约1亿8000万日圆(约107万美元),但驳回停止使用与删除标志的请求。
NHK报导,成立于1983年、总部位于东京的音乐电子设备制造商Zoom Corporation于2006年取得商标注册,主张视讯会议平台Zoom之后使用相似标志构成侵害商标权,5年前向美国营运方与日本销售代理商提告,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停止使用、删除标志。
另一方面,视讯会议平台Zoom于2011年在美国成立,并在应用程式图示等使用同为4个字母的标志。这项会议服务在日本因为2020年疫情期间远距工作被普遍使用,迅速提升知名度。
原告主张,2020年6月Zoom平台公布财报后,引发市场误认,导致自家公司股价连续两天涨停又急跌,造成实质损害,因此提起诉讼。
Zoom平台则称,“原告标志字体为黑色,且设计偏向机械风格,两者外观差异明显,而且原告没有在视讯会议服务中被使用的实绩,不存在混淆可能。”
东京地院判决指出,双方标志以同样4个英文字母设计,且读音相同,可认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然而,随着疫情期间视讯会议使用率大幅上升,最迟自2020年7月起,会议平台Zoom已被一般大众认知为著名标志,因此目前不构成商标侵权,不支持停止使用或删除标志的请求。
不过法院认定,在2020年6月以前,一般消费者仍可能混淆,因此构成侵害商标权,判美国营运方须赔偿约1亿6600万日圆,日本销售代理商约1600万日圆。
Zoom平台的美国营运方回应,对于法院认可持续使用标志感到安心,但对侵权期间的认定判决“深感遗憾”,将研议后续对策。
(转自中央社/责任编辑:卢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