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om遭控撞名侵權 東京法院判賠1.8億日圓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4月25日訊】視訊會議平台Zoom遭日本同名企業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東京地方法院24日宣判,認定在2020年6月前構成侵權,判美國營運公司與日本代理商合計賠償約1億8000萬日圓(約107萬美元),但駁回停止使用與刪除標誌的請求。

NHK報導,成立於1983年、總部位於東京的音樂電子設備製造商Zoom Corporation於2006年取得商標註冊,主張視訊會議平台Zoom之後使用相似標誌構成侵害商標權,5年前向美國營運方與日本銷售代理商提告,要求損害賠償,並且停止使用、刪除標誌。

另一方面,視訊會議平台Zoom於2011年在美國成立,並在應用程式圖示等使用同為4個字母的標誌。這項會議服務在日本因為2020年疫情期間遠距工作被普遍使用,迅速提升知名度。

原告主張,2020年6月Zoom平台公布財報後,引發市場誤認,導致自家公司股價連續兩天漲停又急跌,造成實質損害,因此提起訴訟。

Zoom平台則稱,「原告標誌字體為黑色,且設計偏向機械風格,兩者外觀差異明顯,而且原告沒有在視訊會議服務中被使用的實績,不存在混淆可能。」

東京地院判決指出,雙方標誌以同樣4個英文字母設計,且讀音相同,可認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然而,隨著疫情期間視訊會議使用率大幅上升,最遲自2020年7月起,會議平台Zoom已被一般大眾認知為著名標誌,因此目前不構成商標侵權,不支持停止使用或刪除標誌的請求。

不過法院認定,在2020年6月以前,一般消費者仍可能混淆,因此構成侵害商標權,判美國營運方須賠償約1億6600萬日圓,日本銷售代理商約1600萬日圓。

Zoom平台的美國營運方回應,對於法院認可持續使用標誌感到安心,但對侵權期間的認定判決「深感遺憾」,將研議後續對策。

(轉自中央社/責任編輯:盧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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