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2月27日讯】今天(26日),78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宗欺诈罪被撤了。
黎智英和他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向科技园公司隐瞒违反将军澳工业邨租约。2022年,俩人都被判欺诈罪成立,黎智英判了5年9个月,还罚款200万,黄伟强判了1年9个月。俩人都不服,提了上诉。
今天上诉庭法官裁定,俩人上诉成功,定罪撤了,判刑也撤了。
这对黎智英意味着什么呢?他现在还因为国安案被判了20年,原本这20年里有2年跟欺诈案同期服刑,剩下18年得一年一年熬。现在欺诈案的刑期没了,国安案的刑期可以提前开始算,出狱时间往前挪了点儿,不过还得坐到2040年。
至于黄伟强,他早前已经服完刑期了。
咱们说说这案子到底怎么回事。控方当时的说法是,苹果印刷从1995年开始就跟香港工业邨公司签了租约,租约规定,将军澳工业邨那块地只能用来印报纸杂志,或者其他批准的用途。
问题出在哪儿?苹果大楼里有个“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这是黎智英自己的私人公司,但他没跟科技园申请营运牌照,这就违反了租赁条文。而且俩被告也没跟科技园说这事儿,控方觉得这就是“隐瞒”。
但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不这么看。他说,虽然力高占用那地方确实违约了,但控方没证明这构成“刑事欺诈”。
潘兆初解释说,按一般法律来说,签了合约的一方没义务主动去说自己违约了。控方说租约文件里有相关条款或暗示,但上诉庭觉得,文件上压根儿没有明文这么写。双方就是普通的房东跟租客关系,不是那种法律上要求必须披露违约的特殊关系。
潘兆初还说,要是按控方的逻辑,那这种情况将适用于将军澳工业邨的所有租户,但这到底是不是科技园的租赁政策或合约意图,法庭对此有保留。
上诉庭还指出,就算真有披露责任,也不能把公司的责任推到个人头上,而且控方也没证明黎智英和黄伟强个人有这个义务。
《新闻直击》制作组
(责任编辑:刘明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