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晚间,在“空军一号”上接受媒体采访时,当被问及习近平是否在近期通话中要求美方不要向台湾提供更多武器,川普说:“我正在和他谈这件事。我们谈得很愉快,且我们很快就会做出决定。”
川普的话是什么意思?各界议论纷纷。大家知道,川普将于4月访华,如何处理美国对台军售问题是重中之重。去年12月,川普政府公布创纪录的111亿美元军售案,中共气鼓鼓的。2月4日川普与习近平通电话时,中方特别提到“美方务必慎重处理对台军售问题”。
另一方面,美方近期不断透出大动作。第一,1月23日,美国战争部发布《2026年国防战略》文件,揭示其以“拒止式吓阻”(deterrence by denial)原则抗衡中共野心的战略目标,即确保印太地区的情势能稳定发展、确保美国及其盟友能不被中共所控制。位处亚太岛链中心位置的台湾,在此一战略架构中乃是不可替代的关键节点。可预期台美间的合作上将近一步深化、加强,包括但不限于“T-Dome(台湾之盾)”整合防空体系的规划、投资不对称战力、强化战场感知指管、与美国国防产业整合供应链等等。
第二,川习通话才结束,2月6日,川普签署行政命令,指示建立《美国优先武器转让战略》(America First Arms Transfer Strategy)。据报导,新军售管理模式将加速武器输出流程、缩短交付时间、扩大生产能力,以确保美国及盟友的国防实力。核心是调整美国武器军售的优先顺序,从沿用几十年的“先到先得”,转向防务支出高、战略重要者优先。2月10日,战争部长海格塞斯宣布,将国防安全合作局和国防技术安全管理局划归战争部采购与后勤事务副部长的办公室管辖,以便共同努力简化武器销售和向美国盟友交付武器的流程。
多方分析,新军售管理模式对台湾极其有利,或为扩大对台湾军售埋下伏笔。因为,如果美国优先考虑那些提高国防开支和具有战略地位重要性的伙伴,那么台湾无疑是上上之选,恐怕将与以色列处于同一个层级。
第三,2月7日,英媒《金融时报》引述8名知情人士报导,川普政府正在规划一项规模可能高达200亿美元军售案,除了用来拦截来袭导弹的“爱国者”外,美国也将允许台湾购买更多“国家先进地对空导弹系统”(NASAMS),以及另外两种武器系统。报导说,中共已经私下警告,此举可能会危及川普4月前往中国进行国是访问的计划。
对此,美国国务院8日表示,不评论待定的军售。一如过去四十多年,美国对台湾的长期承诺不变。
从以上诸动作来看,美方不会在对台军售问题上轻易松口。
然而,中共也不会善罢甘休。双方肯定有番激战。如果谈不好,甚至川普4月访华可能取消,相信川普和习近平都不愿意走到这一步。因此,围绕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双方或许都要做些妥协,只是各自让步的空间不大。不过,这也引出了“第四个中美联合公报”的老话题。
今年1月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哈佛大学教授格艾利森(Graham Allison),就是提出“修昔底德陷阱”的那个人,发表看法:目前的美中关系是“互相威慑”的状态,双方都有能力对彼此造成重大伤害,而这种能力本身,反而会产生某种稳定效应。美中都清楚地认识到,台湾议题是一个潜在的引爆点,一旦出事,对双方都会构成重大影响。艾利森预期,“会出现美中第4份联合公报,而且这份公报的约束性可能会比以往更强”。但最终会导向什么结果他无法预测,需要交由外交领域的专家探索。
对于艾利森的这个一家之言,各界认同的并不多。
过去几十年,关于中美酝酿第四个联合公报的说法被提出过几次,但都无疾而终。中美两国都在变,中美关系也在变,一直无法搭建中美关系的新框架。尤其,2012年后中共自称“强起来”了,全球野心不再掩盖,而美国也自2017年川普执政后历史性改变了对华政策,美中走向“极端的战略竞争”,不是冷战胜似冷战,中美双方都不存在签署第四个联合公报的政治基础。
特别台湾问题,美中都难以妥协。1979年1月1日美中建交,美方接受了中共的“断交、废约、撤军”,但守住了一个底线,就是继续对台军售。为这个事情,双方猛烈较量过,最终于1982年8月17日达成了第三个中美联合公报,即“817公报”。
长期以来,中共只片面强调“817公报”中的这一段话:“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中共却故意忽略美方如此声明的前提条件,也就是“817公报”中的如下一段话:“美国政府理解并赞赏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也就是说,美国对台军售与台湾问题和平解决是挂钩的。如果台湾问题上没有出现和平的形势,而是趋向战争,那么,美国自然是要加强对台军售的。这是美国一贯的立场。
事实上,美国在与中共签署“817公报”的同时,也向台湾做出“六项保证(Six Assurances)”,作为美国政府对于“817公报”内容的单方面澄清(根据1982年8月17日由时任美国国务卿乔治‧舒兹发送给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李洁明的电报,已解密):
——美国未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
——美国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中(共)国征询意见;
——美国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担任斡旋角色;
——美国未同意修订《与台湾关系法》;
——美国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及
——美国不会对台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共)国进行谈判。
而“817公报”和“六项保证”,都是依据并遵循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该法是在美中建交之际制定的,迄今有效。该法规定,美国决定同中(共)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样的期望”;“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的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美国“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以及使美国保持其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它强制形式的能力”,“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如是推论:中美台关系的历史和现状,都使中美第4个联合公报难以问世;对美国而言,《与台湾关系法》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六项保证”是一个整体,不容中共断章取义;对中共而言,如果坚守“绝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那要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只能与美国打仗。总之,“第四个中美联合公报”是个伪问题。
如果川普4月访华,没有出现“第四个中美联合公报”,是不会令人惊异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晟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