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1月31日讯】1月29日,台北市卫生局证实,融琦国际有限公司贩售的“蒙特乐(Menzteler)橄榄油100% PURE(规格:2L)”涉嫌混充芥花油并标示不实,依规定裁处业者新台币400万元罚金。食药署表示,此案已移送检调侦办。
本案源自民众察觉油品气味有异,向法务部调查局嘉义市调查站检举。经报请台北地方检察署指挥,食药署会同嘉义市调查站、台北市及新北市卫生局组成专案小组,于1月20日前往融琦公司位于新北市深坑区的制造场所及台北市办公地点稽查。现场查获业者以芥花油混充橄榄油的设备、器具,并封存相关产品。


调查发现,黄姓妇人和李姓男子(母子档)负责人自意大利进口少量“蒙特乐橄榄油”,在仓库内以每20公升橄榄油混充约500公升芥花油(比例约1:25),重新分装后贴上“原产地:意大利”及“100% PURE橄榄油”不实标签。从2024年起至今,已流入17县市,售出约2万箱,不法获利逾1500万元。检方复讯后,母子档各以80万元交保。
台北市卫生局食安科长林冠蓁表示,稽查当日即通报17县市卫生局,启动流向追查,包含“自虾皮、MOMO、双宝居家保健生活馆、东森、Friday、HOTAI、viva、乐天、百利市、Yahoo、Parnassus巴纳赛丝”等下游业者,截至1月28日已下架3202瓶。
卫生局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标示不实规定裁处从高400万元罚金。食药署强调,食品不得有任何搀伪或假冒行为,违者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主任刘芳铭指出,全案由检调侦办中,强调市售食品不得有标示不实或搀伪假冒,违者将严惩,并提醒消费者选购油品时注意6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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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买散装或来路不明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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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重复使用不新鲜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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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煎炸时,宜用猪油或动物性油脂,不宜用沙拉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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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菜时要用排油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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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油炸食品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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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高温爆炒或煎炸食物
食药署已搜集国际规范,正研议订定食用橄榄油及橄榄粕油品名标示规定,拟强制市售橄榄油依中华民国国家标准(CNS)用语、定义及分级标示为“冷压橄榄油、精制橄榄油、橄榄油、精制橄榄粕油、橄榄粕油”五类,近期将邀专家学者及业者讨论,尽速公告实施。
(记者叶诚允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