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缆7法三读 故意破坏海底电缆管线可处7年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9日讯】台湾周边的海缆,频频遭到破坏,中华民国(台湾)立法院今天(12月9日),三读修正通过“海缆7法”的电业法、天然气事业法,以及自来水法部分条文,明定故意破坏自来水海底管线、天然气管线、海底电力电缆,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并可没收犯案船只。

过失犯则是比照,电信管理法现行规定,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科200万元以下罚金。

同时也通过一项附带决议,为了避免后续在,故意或过失的认定上有疑虑,请内政部在“海缆7法”通过之前,对外公布海缆及管道图资,让各界知悉、避免触法,有利于执法以及移送检调侦办。

(新唐人亚太台报导/责任编辑:卢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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