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2日讯】台师大女足队抽血案受社会瞩目,涉案教师周台英除被解聘外,台师大续追查她的博士论文,认定论文研究对象包含未成年者,未取得家长同意,决议撤销周台英的博士学位。
台湾师范大学爆发女足教练周台英以扣学分威胁选手配合研究抽血,引发社会关注。教育部要求教评会重审,台师大于7月25日完成教评会3级3审,决议将教练周台英“解聘,4年内不得聘任为教师”。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则追缴相关计划补助经费,并将计划主持人陈忠庆、周台英停权。
另外,教育部邀集跨部会讨论,要求台师大调查周台英的博士论文,如果违反人体研究法,最重撤销学位。近来有学者在社群平台指出,收到台师大撤销周台英博士学位的公文,引发网友关注。
台师大校方今天(11月1日)回应中央社记者指出,校方受理检举后,依规定针对周台英的博士论文“运动科学支援介入对女子足球员预防运动伤害及提升运动表现之影响”,涉有学术伦理疑义案件进行审查。
台师大院级调查小组于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后认定,上述论文虽未涉及抽血等人体侵入性研究,但研究对象中包含未成年的19岁大一学生。
校方指出,“民法”虽已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但周台英进行研究时,法定成年年龄还是20岁,未取得参与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书,违反学术伦理。
经学术伦理案件校级审定委员会审议,决议同意院级调查结果与处置建议,依据“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第13条第1项规定,撤销周台英的博士学位。
依照上述要点第13条,经审定确认博、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与诚信情节重大者,应予撤销学位,公告注销已发的学位证书,并将撤销与注销事项,通知其他大专校院及相关机关。
教育部回应中央社记者表示,依“学位授予法”第17条第4项规定,大学撤销学位后,应通知其他专科学校、大学及相关机关;台湾师范大学已于10月7日,将撤销周台英博士学位及注销博士学位证书的事项,函知教育部。
(转自中央社/责任编辑:卢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