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监控监听高官 山西前公安厅长刘新云获刑14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9月21日讯】今天(9月21日),中共山西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刘新云判刑14年。其被指控受贿133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刘也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此前,刘被指对山西书记、省长等高官进行监控监听。

刘新云被指控,在1998年至2021年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33万余元。

刘新云还被指控,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在山西省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

今天,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刘新云受贿、滥用职权案宣判,他以受贿罪被判刑12年,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四年,两罪并罚,共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刘新云去年4月9日落马。现年60岁的刘新云长期在中共公安系统任职。他于2014年12月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年1月任山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此前《中国新闻周刊》报导,刘新云被查后,中共公安部门曾在内部通报时提到刘新云滥用技侦手段。滥用技侦手段主要是指他在山西时监控监听省委、省政府领导。

多名受访的警界和商界人士表示,刘新云在山西期间,超出实际需求、过度投资力推信息化建设。在他的主导下,山东济南的山东企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垄断了全省的公安大数据项目。

刘新云和已落马的上海市前公安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前公安局长邓恢林、江苏省前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及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长、中央“610”主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均被指是“孙力军政治团伙”。

今年9月1日,中共国安部前党委委员刘彦平被双开。官方通报首次披露刘彦平是前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一员,并指他“滥用公安警卫权力”。

刘新云被判刑的同一天,上海市前副市长、公安局长龚道安被判处无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贿7343万余元;重庆市前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受贿4267万余元。

今年8月,时政评论员王友群在大纪元撰文表示,“孙力军政治团伙”之所以敢于反习,是因为孙力军的后台老板是中共前公安部长、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前中共党魁江泽民。

刘新云、龚道安、邓恢林、王立科、傅政华等,均曾因积极参与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和海外明慧网点名。

海外明慧网2020年3月11日报导,刘新云20年来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市“610”担任要职期间,刘新云对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链接

(记者李恩真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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