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如何“润”到美国 移民律师答疑(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6月19日讯】经过大陆的疫情封控之后,许多人想逃离国门。网络流行语“润”字,就是英文Run的跑路之意。针对大陆许多民众打算逃离,本报采访了佛罗里达州执业律师李维先生,李律师介绍了移民美国的途径及注意事项,兹为第三部分。

记者:请问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和在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在出具文件方面有什么不同吗?

李律师:基本上一样。只有一点不同,就是在领馆申请移民签证时,要出具“无犯罪公证书”。而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身份拿绿卡时,不需要这个文件,也就是不用证明在中国没有犯过罪,只是回答I-485表上在美国境外有无犯罪记录的问题就可以了。

申请调整身份时,并不要求提交任何犯罪相关文件,可以在面试时提交。但在一些依亲关系的调整身份申请中,大部分的案子是免掉面试的。如美国公民申请父母拿绿卡,面试对大多数申请都是免掉的。免面试的申请就应该在提交申请时就把犯罪案底的文件一起交上去,移民局对犯罪文件的要求是如下4类文件:

(1)逮捕方的逮捕报告。申请人要清楚是警察局(City Police Department)抓的,还是警署(County Sheriff’s Office)抓的,然后去该部门要逮捕报告。美国行政划分中县比城市要大。一个县里可能有数个城市,如在某县的城市区域之外的地方,就是由县警署管。

(2)起诉文件(Charging Paper)。在不同的州,甚至同一个州但不同的县,起诉文件的名称是不同的。所以要向法庭文书员索要起诉律师(Prosecutor)起诉你犯了某些罪状的“状纸”。在中国的起诉部门叫检察院等监察机关,在美国的律师体系里叫起诉律师。也就是代表政府的律师,在不同州都有不同的名字。

(3)法院判决文件(Final Disposition)。就是法官最终的判决。一般包括刑期和罚款两大项内容。这个判决的严重程度会影响到申请人是否能拿到绿卡。如果申请人有案底,是重罪,那就与绿卡无缘了。

如果是轻罪,还有可能拿到。因为移民法中有一个“轻罪例外”。就是这项轻罪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监禁。而实际判决不超过半年,就不影响拿绿卡。但如果这样的轻罪犯了两次,也就不能得到绿卡了。所以当申请人最初犯罪时,要聘请好的刑法律师,能使最终的判决降到仍然可以拿到绿卡的轻罪范畴。各州对初犯者都有一些减免处罚或免于起诉的做法,申请人要充分利用。

(4)完成处罚的证据和证明。在申请绿卡后、在处理绿卡申请时,如果申请者还在接受处罚就无法拿到绿卡。所以最后一项证明就是处罚的内容都已经执行完毕,处于案件关闭的状态。

有了这4种文件,移民局就能判断“轻罪例外”是否适用于申请人。

记者:那过去的犯罪案底要影响一辈子吗?还是有作废期呢?

李律师:在申请调整身份拿绿卡或申请移民签证时,没有作废期。但在申请入籍或成为美国公民时是有5年考虑的。即如果今年5月底申请入籍,移民局只考虑2017年5月底之后的犯罪案底,之前的就不予考虑了。但如果申请人在这5年的表现能够使移民局考虑5年前的“旧账”的,移民局还是可以考虑的。

如申请人2012年曾在酒吧里打架,打伤了劝架的调酒师,还造成5000美元的财产损失。该申请人在2019年12月又被起诉在公共场合下醉酒闹事,殴打他人,但事后又被起诉律师撤诉,或法庭认为证据不足未立案成功,移民局仍然会认为该申请人并没有改造好,在最近5年中不具备良好的道德标准,从而会拒绝其公民申请。

申请人可能不服,比如会说是“警察看错了人,误抓的,所以起诉律师撤诉,整个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做这样的辩解也无济于事,因为法律赋予移民官“在案情中寻求事实”的权力,他们如此认为,你就是被冤枉了,也只能认倒楣了。

这一点跟领事馆面试官认为申请旅游签证的人有“移民倾向”一样,肯定有冤枉申请人的时候。所以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

记者:谢谢!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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