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销售总经理“生财有道” 千万贿款让人代管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2月04日讯】最近,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受贿案细节公开。马玉鹏为规避调查,让行贿人代管受贿款项。

2021年6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罚款300万元(人民币,下同)。马玉鹏被指控为茅台酒经销商陈某军、杜某杰等25人谋利,收受陈某军、杜某杰等25人财物6722万多元。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马玉鹏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简称判决书),披露了相关细节,并称马玉鹏受贿所得全部为茅台酒经销商所送,利益往来主要涉及茅台酒经营及签批零售茅台酒、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其中单笔受贿金额最高超2700万元。

判决书显示,马玉鹏在受贿过程中,有意识地规避风险。他担心经手资金数额过大被查出问题,就让行贿人代为保管,金额高达3700余万元。如经销商陈某军曾向其行贿2314万元,其中64万元为现金、250万元为银行转账,另外2000万元由陈某军代为保管。

马玉鹏供述称,双方约定,由他签字批茅台零售酒给陈某军,陈某军销售获利后和其平分利润。

2016年11月左右,马玉鹏为规避调查,他和陈某军说,以后经其签字批的酒,销售获利之后该拿给他的钱先由陈某军保管,要用钱的时候再说。

2017、2018年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马玉鹏为杜某杰、蔡某夫妇在签批零售茅台酒方面谋私利,马玉鹏安排杜某杰和蔡某代为保管受贿款。

杜某杰证言显示,双方约定,马玉鹏签些批条销售,赚得的利润对半分。这期间,杜某杰销售获利总计5460万元,按约定给马玉鹏2730万元。2018年下半年,马玉鹏和他的前妻刘某均要求钱先放到杜某杰处保管。

现年56岁的马玉鹏,还曾热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9年11月被刑拘并逮捕; 2020年3月被起诉。

马玉鹏不仅让行贿人代为保管贿款,还为了帮儿子提升业绩,用千万贿款购买基金产品。

马玉鹏称,2018年5月左右,二儿子马某鸣在深圳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基金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

为帮助马某鸣提升工作业绩,马玉鹏在2018年6、7月间,介绍陈某军和另一名茅台酒经销商王某德购买基金产品。陈某军出资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陈某军自行出资,另1000万元为马玉鹏同意、代为保管的部分贿款。王某德也出资1000万元购买该基金产品。

除了马玉鹏,近年来,茅台集团官员纷纷落马。

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茅台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董事长袁仁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其他落马的官员包括茅台集团前党委书记、总经理刘自力;前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茅台集团前副总经理房国兴;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定华;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助理、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聂永和前副董事长、总经理肖华伟等。

(责任编辑:李劲风)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