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讯】港六四集会案宣判 黎智英遭判13个月李卓人14个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4日讯】周一(12月13日),香港法院对去年在维园举行的纪念“六四”集会案进行宣判。黎智英等八人,分别被判刑4到14个月。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刑13个月、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12个月、立场新闻前记者何桂蓝6个月。

另外,先前在同案中认罪的五名被告,周一也各被判不同刑期。其中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遭判刑14个月、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被判4个月零两周等。

黎智英周一呈上陈情信,表示如果悼念六四有罪,就让他受罚,与亡魂共同承担追寻真善与公义的责任。

身为律师的邹幸彤在审判中说,即使有更严苛的法律和打压,烛光也会一直燃点下去。

何桂蓝表示,今天的判刑是对所有去年六四曾现身维园的港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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