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辽宁营口前中法院长王永恒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25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三通报,辽宁营口市中级法院前院长王永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王永恒因迫害法轮功,曾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通报称,王永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使用下级单位车辆、接受旅游安排;利用职权便利,在企业经营、司法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永恒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曾任盘锦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教养院党委书记、院长;盘锦市委副秘书长、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2008年12月起,任盘锦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2009年7月起,调任营口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营口市政协副主席等。2020年5月退休。

另据《明慧网》报导,王永恒任营口市中级法院院长八年间,营口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英语教师李凤美被迫害致死;佟书萍的女儿伏英、伏艳被冤判重刑,七十多岁的佟书萍为她们申冤,却被无理驳回,佟书萍含冤离世。王永恒对此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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