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贿选” 控罪撤销 黄耀明吁港人唱下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06日讯】香港歌手黄耀明,因为支持民选活动,为候选人站台唱歌,遭港府控罪“选举舞弊”。8月5日法院开庭,黄耀明遭到罚款,以及要求在18个月内遵守法治的自签守行为,获得撤回控罪。

香港歌手黄耀明,因为站台唱歌,被港府控罪所谓“选举舞弊”,5日下午开庭后,黄耀明走出东区法院,向等候已久的媒体,唱起歌曲《问我》表述心声,喊话香港人,唱下去、撑下去。

香港歌手黄耀明:“无论我有百般对,或者千般错,全心去承受结果,面对世界一切,哪怕会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香港人继续唱下去,香港人继续撑下去。多谢大家!(加油!)”

廉政公署2日拘捕黄耀明(Wong YiuMing, Anthony 59岁),3日起诉黄与区诺轩(34岁),指控黄在2018 年立法会补选期间,唱歌表演,诱使他人投票给区诺轩,涉及所谓“选举舞弊”。5日下午开庭。好友艺人何韵诗、演员叶德娴、填词人周耀辉等人到庭旁听支持。何韵诗(5日)发文写到,“在最坏时代,更要继续唱下去。”

法官批准辩方提案,让两人以 2000 元港币、自签守行为 18 个月,期间要行为良好,不得扰乱公众安宁、再犯选举舞弊罪行,让两人获得撤回控罪。港府控方同意撤回。

在法院外,黄耀明没有回答媒体提问,在市民高喊加油、与鼓掌声中,上车离去。

新唐人亚太电视胡宗翰、 张东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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