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集结案 黄之锋遭判10个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5月06日讯】已经在狱中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去年参加“六四”烛光晚会,5月6日再被香港法院判刑10个月。黄之锋此前因各种指控被判刑,累计刑期已有27.5个月。

综合港媒报导,5月6日,香港区域法院宣判黄之锋、前“香港众志”副主席袁嘉蔚、前香港区议员岑敖晖、梁凯晴,参与未经港府批准举办的六四烛光晚会案。

黄之锋被判刑10个月,岑敖晖被判6个月、袁嘉蔚与梁凯晴均被判刑4个月。

每年6月4日,香港维园都会举办六四烛光晚会,悼念六四天安门大屠杀事件。去年香港警方首次禁止举办六四烛光晚会,但仍有26名民主派相关人士以及民众到场自行悼念。

26名民主派人士事后被控煽惑他参与、举行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崑阳、梁国雄、朱凯迪及杨森被列为被告,其中罗冠聪、张崑阳已经流亡出港,香港法庭对2人发出拘捕令。

在此之前,2020年12月,黄之锋因在2019年6月21日参与在湾仔警察总部举行的集会,遭控“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被判刑13.5个月,黄之锋已经入狱服刑。

今年4月13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宣判,黄之锋与社运人士古思尧2019年10月5日在铜锣湾参与非法集结一案,黄之锋又被判刑4个月。

截止5月6日,黄之锋被判刑期累计已有27.5个月。

此外,黄之锋、戴耀庭、梁国雄在内的香港泛民主派共47人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起诉,尚未宣判。47人所面临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目前,香港正笼罩在港版国安法的阴影之下,几乎所有的泛民主人士,包括前立法会议员都被控罪,中共已经将香港的自由人权法制破坏殆尽。不少港人逃离香港,美国、英国、加拿大也公布对港人的庇护政策。

与此同时,美国正联合盟友对中共打压香港、新疆、台湾,以及在南海的霸凌进行回击,全球反共声浪日益高涨,中共陷入全球围堵,处境愈发艰难。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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