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杀人如麻的中共岂能代表中国人民

——中共不能代表中国人民的N个理由之二

共产党人唯我独尊,崇尚斗争,漠视生命,以征服他人为乐,这就决定了它必然要把暴力作为实现其目地的主要手段。早在共产主义理论的奠基之作《共产党宣言》中,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恩格斯就公开宣布,“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可见,共产党对暴力的崇拜与生俱来,而且毫不掩饰。

中共更是暴虐成性,历来主张“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毛泽东的名言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

暴力的极至是杀人。像所有共产党一样,中共不仅暴虐成性,而且杀人如麻,是人类历史上典型的嗜血一族。中共的笔下,国民党和所谓的“反动派”一向被描绘成凶残的“杀人狂”,其实中共杀起人来远比国民党要厉害得多,它才是真正的“杀人狂”!

依靠暴力杀人,推翻原有的统治者,是中共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仅在1927年到1936年所谓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中共盘踞的江西一地人口就从二千多万下降到一千多万,他们中许多人便是中共的刀下鬼。当年,中共广东“农运大王”彭湃曾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张献忠发布“七杀令”,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海陆丰暴动后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

如果说,在夺取政权的战争中暴力无可避免,那么世界上从来没有像共产党这样在和平时期仍然酷爱暴力杀人,进行大规模群体灭绝的政权。中共更是这样一个残暴血腥的典型。“建政后,它采取‘杀地主’的办法解决农村的生产关系;‘杀资产阶级’完成工商改造,解决城市的生产关系。这两个阶级杀完,经济基础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上层建筑的问题也要靠杀人来解决,包括镇压‘胡风反党集团’和‘反右’以整肃知识分子;‘杀会道门’解决宗教问题;‘文革杀人’解决文化上和政治上党的绝对领导权问题;‘六四’杀人逃避政治危机,解决民主诉求问题;‘迫害法轮功’解决信仰和健身运动的问题等等。”据专家估算,从1949年至今,被中共迫害致死的国人在6千万至8千万人左右,大大超过了之前近三十年的战争时期,也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是希特勒纳粹所屠杀的犹太人总数的13倍。

1951年,刚上台不久的中共就挥舞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如火如荼的所谓“镇压反革命分子”(史称“镇反”)运动。毛泽东明确指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使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说被杀的人是不是罪当至死,则完全不是中共要考虑的问题。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分子条例》中甚至规定,连“传播谣言”都能“斩立决”。

与如火如荼的“镇反”运动同时并举的,是同样如火如荼的以“消灭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土改运动”。 “土改”中,杀地主是无须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说你“有罪”,你没罪也就有了罪。你田多几亩,钱多一点,生活比别人过得好一些……都是“罪”。一旦上了斗争台,口号一喊,反正不让你讲话,没有你分辩的余地,说你啥就是啥。当时,杀人大权掌握在区委书记手中,他想杀谁,就可以杀谁,不要讲任何理由,不要经过任何手续,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如果碰到嗜杀的区委书记,朱笔不留情,兴之所致,在名单上一个一个勾画下去,那一方的地主便遭殃了

据中共自己公布的数据,到1952年底,全国共消灭“反革命分子”达240余万人,实则遇害的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最少在500万人以上。

如果说“镇反”和“土改”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基层的话,接下来的“三反五反”就是城市中的屠杀运动。据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四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公布的数据,在“三反五反”中,有32万3千1百余人被逮捕,280余人自杀或失踪;在1955年“反胡风运动”中,有5千余人被牵连,5百余人被逮捕,60余人自杀身亡,12人非正常死亡;在随后的“肃反”运动中,有2万1千3百余人被判死刑,4千3百余人自杀或失踪。

文革时期是中国“左倾”最疯狂的时期,此时的杀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种展示“革命性”的表演,其野蛮和疯狂可以说到了极至。根据中共自己公布的调查数据,文革期间全国共有172万8千余人非正常死亡,13万5千余人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武斗中死亡23万7千余人。而专家根据中国县志记载的统计,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者至少达773万人。如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基层民兵屠杀“湘江风雷”组织成员及黑五类,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2778户,共4519人。全地区10个县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坏”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在1968年初内蒙古清查“内人党”,制造了35万余人被杀的血案。1968年在广西,有数万人参与了对“四·二二”群众团体的武装大屠杀,死人11万。

文革结束后,中共搞起了“改革开放”,善良的中国民众以为中共再不也会像以前那样泛杀无辜了。谁知1989年的“六四”血案中,中共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使用国际上禁用的开花弹射杀爱国学生和市民,并用坦克将他们中的一些人压成了肉酱,创下了掌权以来公开杀人的新纪录。

十年之后,江泽民又一次大开杀戒,把屠刀挥向了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由于严密信息封锁,真实的死亡数字很难统计。仅到2002年年底,大陆的内部消息即指有超过7000名法轮功学员在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杀7个人。

为了迫使修炼者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不惜使用各种骇人听闻的酷刑对他们进行折磨,而且常常持续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

毒打是虐待法轮功学员最经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牢头直接打学员,也唆使犯人毒打学员。有的学员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齿被打断、打掉。头骨、脊椎、胸骨、锁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断和截肢的。还有用劲狠捏男学员的,狠踢女学员阴部。学员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被打得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的人,还要被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时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头,试图让后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电刑也是中国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电棍电学员的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乳房、臀部、大腿、脚底,有的到处乱电,用多根电棍电,直至有烧焦烧糊,糊味到处能闻到,伤处紫黑。有时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警察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像火烧一样,又像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

有人不解,中共为何如此酷爱暴力、杀人如麻?其实原因并不复杂,除了以此来满足其大权在握、生杀予夺的变态快感和缓解其内心的恐惧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为了通过杀人来制造恐怖,让人民不敢反抗,在颤栗中对自己俯首称臣。

综上所述,中共八十多年的历史堪称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暴力杀人史。尽管在不同时期,中共杀人的多少不同,杀人的力度有所变化,但它的杀人本性从未改变过,也决不会改变。如果说中共的政权过去是靠暴力杀人来夺取和巩固的,那么今天的中共为了维系这个日薄西山的政权仍在一如既往的杀人,只不过杀人的手段要比以前变得狡猾和隐蔽罢了。不仅如此,而且可以断定,为了维护一己的私利中共明天仍然会继续杀人。只要这个邪恶存在一天,中国人民头上每天都会悬着一把屠刀,大家随时都可能成为中共的刀下鬼。

试想,如此暴虐成性杀人如麻的中共岂能代表中国人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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