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保结余看中共非法剥夺养老金之恶

文:大陆大法弟子

武汉肺炎的影响,中共国务院在二月份决定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二至六月份共五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网上马上有煽情的文章说,这是“国家帮你交”,也有网友不明白:这几个月的社保费最终由谁买单呢?

真正了解内情的学者在网上发帖揭示:免征几个月的社保费不需要政府财政补贴,不需要任何人买单。因为目前的社保结余足可以让全国所有的企业甚至个人一年不用缴纳社保三项。这一点,官方公开数据说的很清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召开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截至二零一九年底,中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82万亿元,总支出5.41万亿元,年底基金累计结余6.85万亿元。

以上数据表明,这么多年来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累计结余的数额,已经比二零一九年全年支出额高出1.44万亿元。也就是说,即使二零二零年全年免征所有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都可能负担得起二零二零年的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这三项的支出,甚至还可能有结余。

这也表明,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后的这么多年来,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收入大于支出,不需要、也没有发生政府补贴的情况。说白了,具体到每个人,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是退休前单位和个人累积缴纳形成(如果是个体户,全部是个人承担的),平均起来看,中国公民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不但没要政府一分钱的投入,最终政府在支付养老金后还有结余。个人不但没有赚政府(实际上是其他纳税人)的便宜,而且还是有贡献的。

总之,养老金不是政府对公民的福利,更不是恩赐,政府无权以公民服刑为由剥夺,更何况对于冤狱服刑者。

多年来,中共将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退休金作为其“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的一部分,要么不给依法办理退休手续;要么公然扣发养老金;要么以五花八门的滥权文件非法剥夺。种种手段都是中共经济迫害政策的延续,法律上是经不起推敲的。

如何善用法律手段应对中共掠夺法轮功学员养老金、讲清经济迫害的真相,公义论坛一年多来整理了相对丰富的参考资料,特别提到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将非法剥夺养老金案二审时推送到当地的省级法院、申诉案推送到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从而打破多年来邪恶把法轮功迫害违法手段限制在区、市两级法院的局面,通过正常程序引起各级司法人员对法轮功迫害真相的关注,给他们得救的机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