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保結餘看中共非法剝奪養老金之惡

文:大陸大法弟子

武漢肺炎的影響,中共國務院在二月份決定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二至六月份共五個月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保險費。網上馬上有煽情的文章說,這是「國家幫你交」,也有網友不明白:這幾個月的社保費最終由誰買單呢?

真正了解內情的學者在網上發帖揭示:免徵幾個月的社保費不需要政府財政補貼,不需要任何人買單。因為目前的社保結餘足可以讓全國所有的企業甚至個人一年不用繳納社保三項。這一點,官方公開數據說的很清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召開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截至二零一九年底,中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保險基金總收入為5.82萬億元,總支出5.41萬億元,年底基金累計結餘6.85萬億元。

以上數據表明,這麼多年來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累計結餘的數額,已經比二零一九年全年支出額高出1.44萬億元。也就是說,即使二零二零年全年免徵所有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民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都可能負擔得起二零二零年的養老金、失業金、工傷保險待遇給付這三項的支出,甚至還可能有結餘。

這也表明,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後的這麼多年來,養老保險基金總體收入大於支出,不需要、也沒有發生政府補貼的情況。說白了,具體到每個人,退休後享受的養老金是退休前單位和個人累積繳納形成(如果是個體戶,全部是個人承擔的),平均起來看,中國公民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不但沒要政府一分錢的投入,最終政府在支付養老金後還有結餘。個人不但沒有賺政府(實際上是其他納稅人)的便宜,而且還是有貢獻的。

總之,養老金不是政府對公民的福利,更不是恩賜,政府無權以公民服刑為由剝奪,更何況對於冤獄服刑者。

多年來,中共將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退休金作為其「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政策的一部分,要麼不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要麼公然扣發養老金;要麼以五花八門的濫權文件非法剝奪。種種手段都是中共經濟迫害政策的延續,法律上是經不起推敲的。

如何善用法律手段應對中共掠奪法輪功學員養老金、講清經濟迫害的真相,公義論壇一年多來整理了相對豐富的參考資料,特別提到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將非法剝奪養老金案二審時推送到當地的省級法院、申訴案推送到最高法院(巡迴法庭),從而打破多年來邪惡把法輪功迫害違法手段限制在區、市兩級法院的局面,通過正常程序引起各級司法人員對法輪功迫害真相的關注,給他們得救的機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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