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 吉林省纪委前副书记被判14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05日讯】中共官媒周二通报,吉林省纪委前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前副主任邱大明,因受贿、贪污数额巨大,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款170万元。

判决称,2003年到2018年,邱大明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厅副厅长、厅长、省纪委常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发房地产、获取贷款、干预案件查处、晋升职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94万余元。

2018年9月11日,邱大明落马,今年1月被逮捕。因是中共纪委系统的内鬼,邱大明案由中共纪委国家监委直接查办。

近一年半来,吉林省政协前副主席王尔智、长春市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前局长高学章等官员密集落马,被调查的厅局级干部至少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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