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霸孙小果案收网 云南第一监狱狱长落马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8月14日讯】轰动大陆舆论的云南“恶霸”孙小果一案正在收网。13日,中共官媒称,中共云南省第一监狱长梁军被调查。在梁军之前,其多名同事因涉嫌孙小果一案已落马。

据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8月13日消息: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梁军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曲靖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在梁军被查前,云南省第一监狱已有多名官员,因为涉嫌云南“恶霸”孙小果一案落马。包括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刘思源;第一监狱指挥中心监控民警周忠平;第一监督查专员贝虎跃等人。

在此之前,云南司法厅副厅长、司法厅正厅级巡视员罗正云;中共云南高院刑一庭副庭长、副厅级专职审委会委员田波;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劲松;云南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和正兴,大理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田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副局长王伟;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等人。

上述多人均因“违法帮助”孙小果减刑,而被采取留置措施。

“昆明恶霸”孙小果是21年前的死刑犯。1998年2月,孙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但2019年3月,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和98年的死刑犯竟是同一个人。而此时的孙小果,早已改名换姓成了李林宸,他主要在昆明从事娱乐行业,名下有多家娱乐场所。

孙小果如何“死里逃生”变身夜场大佬?为什么还能继续作恶20多年?

据《云南法制报》一篇题为“掩盖不住的罪恶”报导,1994年10月,还在警校就读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他的出生年份,从1975年被改为1977年,当时昆明中级法院判处孙小果三年有期徒刑,但孙小果却没有坐过一天牢。

今年4月24日,昆明传媒称,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当时云南省扫黑办通报,在孙小果服刑期间,其母孙鹤予、继父李桥忠请托刘思源等人,为孙小果违规考核计分、评选“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利用并非其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认定重大立功,违法帮助其减刑。

昆明公安“徇私枉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来孙小果“保外就医”了。

之后,孙小果及同伙继续强奸、侮辱多位女性,甚至包括未成年女生。当时的孙小果已经是“昆明黑社会老大”,当地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保护费”。

仅1997年的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1998年2月18号,孙小果被昆明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后来却进行再审,被改判死缓。

多次减刑后,孙小果2012年出狱,很快成为昆明市五华区昆都夜市中M2酒吧的股东之一。

天眼查信息显示,孙小果目前担任4家公司股东,包括昆明玺吉商贸有限公司、云南颐牛商贸有限公司、昆明代官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

《新京报》说,经调查发现,早在2010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监狱外面活动。2011年8月,他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2013年起,又以李林宸和本名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夜店。

旅美时事评论员邢天行对新唐人说:孙小果案反映出,中共司法的徇私枉法黑暗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用民间的话讲,就是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中共官员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原大陆维权律师卢伟华表示,孙小果案并非个案。作为律师来说,因为经常都会看到类似案子。在中国,权贵家族里,亲戚子女违法犯罪后,只需要一个指示,底下司法部门都会拚命的帮他们遮掩犯罪。

邢天行表示,党管司法,造成了司法无法独立,而司法不公,又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只要中共这个体制还存在,孙小果这样的案件还会重复出现。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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